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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故人(六)(1/1)

混迹在末世 !那是鼠宝和陆荆卿高中报名的第一天,两人被分在同一个班级,原本还挺高兴的。但是回到家,这一切喜悦都被一个噩耗所冲破——陆荆卿的爸爸去世了。

从那天起,陆荆卿便失踪了,鼠宝找了他好多天,都没有找到人。问别人,也都说不知道。但是陆荆卿的爷爷却不让鼠宝报警,说这个孩子只是伤心的找个地方哭去了,会回来的。

直到出殡的那天,陆荆卿才回来。

只一眼,鼠宝就发现这个日日夜夜陪伴她的小伙伴跟以前不同了。他闪身进入了灵堂,走到灵柩前披麻戴孝,对于站在宾客席第一排的鼠宝,目不斜视。

明明错过了重要的七天停灵,但是没有一个人出来质问他,村里的老人似乎都对此习以为常。只有连阿公站了出来,他走到正往腰上系麻绳的陆荆卿面前,停下脚步说了什么。

当年的鼠宝没有【五感强化】后的敏锐听觉,所以不知道连阿公到底说了些什么,但是她却看到陆荆卿的爷爷那一瞬间脸色变得很难看。

陆荆卿没有回应连阿公,他只是面无表情的打幡抱罐,按照程序走完了整个出殡仪式,期间却一滴眼泪也没有流。似乎灵枢里躺着的不是他爸爸,而是一个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

再然后,陆荆卿向老师提出了转班,紧接着由于高中学习强度的加大,两人的距离也就越拉越远。

到了鼠宝高考的时候,陆荆卿的爷爷也去世了。为了这件事,陆荆卿连高考都没参加,因为那一年他老叔陆建中还在监狱里关着,整个家里除了年迈的奶奶只有他能出面主办丧事,根本不可能去参加高考。

高考结束后,鼠宝考中了岭南市的一所大学,陆荆卿则留在家里照顾那几亩田地,平时打点散工赚些零花钱。

两人的差距越来越大,陆荆卿也就越发躲着鼠宝,基本上是看到她扭头就走,走不掉就跑,跑不掉就躲,见哪躲哪。

他们两人末世前的最后一次相见,一个在家里躲了两个小时,一个在屋外守了两个小时。那天还下着雨,八月份的雨,可没有三四月份的那么温柔,磅礴而粗野,打在人身上就跟被豆子砸一样,从皮肤痛入肌骨。

第二天,鼠宝顶着高烧坐火车去了岭南市。

她终于开始学会认清自己已经永远失去这个小伙伴的现实。

所以末世后,在回到陆家村的这三个月里,鼠宝从来都没去找过陆荆卿。两人哪怕在村子里偶然相遇,也会默契的错身而过,宛如陌生人。

而现在……

“宝……宝。”明明很简单的两个字,一个音两个调而已,可是陆荆卿却觉得,这耗光了他身上的所有力气。

鼠宝也是呆愣了半响,许久才从喉咙里轻轻应道:“嗯。”

一共三个字。

红了两双眼。

曾几何时,天天唱歌一样挂在嘴边的人,却已变得如此遥远。

“我已经决定和戚殷分手了,所以你可以放心大胆的‘追’。”鼠宝夸张的哈哈一笑,那若有似无的哀伤气息被她一下给笑没了。

“呵……”陆荆卿也轻轻笑了起来,这小妖精还和以前一样爱面子,从不轻易在人前落泪。她的泪珠子大部分都是谋取同情的工具,只有人后躲着哭的才是真的。

“没有了戚殷的雷系异能守护,你以后的生存之路会非常坎坷。”陆荆卿语重心长的说,那双平日里浑浊无神的死鱼眼认真地盯视着鼠宝,露出清亮的眸光。

鼠宝也难得的正了面色,遥望起东方八九点钟的太阳,目光坚定:“生存之路?坎坷?哼!天不给我路走,我走出路来。地不给我路平,我自己踏平。”陆家人骨子里“与地斗、与天斗、与己斗”的气概一时间在她身上展露无遗。

陆荆卿先是一愣,紧接着眯起眼睛一阵酣畅淋漓的大笑。

这么多年过去了,脾气还是那么的倔。

“好,我帮你!”

——————陆荆卿小剧场——————

九点钟,队伍准时启程。

看着人群里的鼠宝,陆荆卿不由自主的摸了摸自己右手食指。

食指的第一个指节上,有四个白白的月牙形印迹,在他粗糙的手指上特别打眼。

那一天,他隔着窗户看到鼠宝站在外面,狐媚十足的大眼睛死死地盯视着他的房间。

一阵电闪雷鸣后,暴雨倾盆而下,瞬间模糊了两人的视线,就像在他们之间拉起了一道雨做的帘子,谁也无法看清楚帘子另一边的那个人的表情。

看着那大雨下站立的女孩,陆荆卿不由自主的把手塞进嘴里,就怕会忍不住喊出声来。

十分钟。

二十分钟。

半个小时。

一个小时……

血从食指被牙咬破的地方恣意流出,流到嘴里,再顺着嘴角滑落至下巴尖。可那地方早已被泪水占据,根本没有鲜血可以呆的空地。

陆荆卿曾经一直不明白童年里的那次家家酒游戏,他为什么会挨揍。

但在爸爸和爷爷去世后,他终于明白了。

原来,理由……是不配啊。

那三个头,是他陆荆卿这一辈子都不配去磕的!

那个人,也是他陆荆卿这一辈子都不配去想的!

——————————————

虽然猎尸团里大家都是熟人,但队伍正式开拔后,所有人都进入备战状态,打屁聊天的几乎没有。不然聊嗨了,被丧尸异兽攻击死了人算谁的?

从村口走出去约十几分钟,有一片河提,这还是当初市政府花了大价钱修的沿江风光带,纯园林式景观。只不过现在缺少维护,也显得有些破败。

在这里有个大型的露天停车场,原本是给那些来逛沿江风光带游玩的人停放小汽车的,现在则堆满了自行车,都是三个月来猎尸团顺手牵羊拿回来的代步工具。

猎尸团今天决定要去的地方有点远,纯靠脚力还没走到就没体力了,开车过去又太费汽油,自行车就成了最合适的代步工具。

鼠宝正在一堆无主自行车里挑挑拣拣,戚殷终于瞅准了她身边无人的这个空隙走过来,低声道:“宝宝,你真的要加入猎战队?”

其实他是整个猎尸团的团长,有新人加入自然应该先来向他报告。

不过现在陆家人只想离这对野鸳鸯远一点,所以区区一个照面就算把这个步骤走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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