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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零四章 谋划(1/1)

末世最强种子 !打听清楚之后,李枫眼中寒光一闪,冷冷地道:“饶了你?不可能了。”这是大黄牙听到的最后一句话,紧接着,他就觉得自己的咽喉一凉,再也喘不上起来。过了片刻后,大黄牙的死尸,咕咚一声栽倒在地上。

李枫冷眼望着大黄牙的尸体,不是他心狠手辣,这人带领着人,是来杀他李枫来了,幸好李枫有所察觉,否则被他逮住,照样会被他杀了。李枫杀了他,算是对他意图不轨的一种惩罚。这还得李枫够仁慈,一刀便结果了大黄牙的命,否则,让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办法,李枫有得是。

……

回到自己的房间,李枫把血衣脱下,又将浑身洗了洗,去除了血腥味儿,随后他仰躺在chuang上,双手枕在后脑下,开始思考这件事。

很明显,李枫知道,自己的别墅,已经被人发觉了,而且发觉了别墅的人,叫做张丰年,对他并没有什么善意。按照大黄牙的法,张丰年唯一的目的,就是想要李枫臣服。

可是,李枫想要臣服张丰年吗?那纯粹是开玩笑,先不李枫的能力出众,拥有可以使植物变异的能力,就是李枫现在的体质,常人根本没法和他比,他怎么可能臣服于别人?别人臣服于他还差不多。再了,就算李枫什么也没有,什么能力也不具备,也不会心甘情愿地做别人的走狗,那意味着要彻底放弃做人的资格。所以,李枫认为,自己和张丰年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这种矛盾,一般的办法是根本解决不了的。

既然如此,李枫就要想应对措施了。大黄牙今夜带着人过来,是想将不肯臣服的人全都杀了。自己先有知觉,才避免了这一场祸患。

为了将祸患消弭于无形,李枫痛下杀手,在十一个人还没有做出开枪反应的时候,将他们全都杀死。自己杀了对方的十一个人,这场矛盾,就更加尖锐了,是无论如何也和解不了了。

等明日一过,张丰年发现十一个人一个也没有回去,他肯定会料到十一个人凶多吉少,随后,他便会做出反应,想什么法子对付自己。

虽张丰年的想出对付李枫的办法,李枫未必应付不了。可是这样一来,自己是被动的一方,主动完全掌握在别人的手里,这样做的风险实在是太大。

这时,李枫的嘴角,扬起一丝残酷的笑意:“与其让别人主动,不如自己出击。”现在,张丰年具体位置,李枫已经摸清,就在龙凤区两公里外的一家工厂内。既然已经知道敌人的老巢,何不来个深入虎穴?正所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李枫又仔细考虑了一下,对方虽然有两百多人,可那都是些普通人,在自己出众的身体面前,那些普通人根本不在话下。再自己不可能明目张胆地去,自己学他们的办法,偷偷潜入,这样一来,同时面对两百人的可能性几乎不存在,那就更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了。

李枫打定了主意,这时他才发觉,外面的天已经亮了。

李枫后半夜几乎是一眼没闭,吴志带着几个人,也和李枫一样,整个后半夜一直在打扫着草坪。

在众人打扫草坪的时候,手电筒的光亮,将那十个被割断了喉咙的死人,照得清清楚楚。众人一看到这些死人,心中不觉一阵震惊。末世到来,哪个人没见过死人,虽然这里有十个四人,可也不到让人震惊的程度。众人震惊的,是这些人死得真是太过容易,便像是半夜趴在窝里睡觉的老母鸡一样,被人悄无声息地割断了脖子。众人从来没有想过,杀人居然是这么容易的事,看起来比杀鸡都容易。

而且,这些人兵器在身,有的带着刀,有的带着枪,可是全副武装,那还是被李枫轻而易举地杀了。

由此可见,李枫的手段有多么厉害。众人不禁一阵庆幸,幸好自己跟的是李枫,是李枫的手下,并不是李枫的敌人,否则,李枫要杀他们,真跟碾死一只臭虫没什么区别。

直到天亮的时候,众人才把土坑挖好,将十具尸体堆到坑里。这时,吴志又带着两个人,抬过来一具死尸。众人看到,这具死尸,正是李枫擒获的大黄牙,原来大黄牙,也被李枫给杀了。

众人七手八脚,又把大黄牙的死尸,扔进了土坑里。许多人都在幸灾乐祸,看吧,这就是不跟着枫哥,和枫哥作对的下场,势必就要被埋在坑里,等着尸体上的骨肉腐烂,被虫子一地吃掉。

十个死人身上的东西,都被众人收集到了一起,堆在客厅里。这些东西,虽是死人身上的东西,可众人心里并没有任何忌讳,这些可都是战利品啊。

李枫走下楼来,看了看那一堆东西。其中有步枪,子弹,还有十一把钢刀。对于步枪,李枫认为,现在的步枪和烧火棍没什么两样,中看不中用,因为这东西看着的确是个好东西,可根本不敢使用。你要是敢放枪,不出十分钟,肯定会发现,周围已经密密麻麻地围满了丧尸。

因此,李枫叫吴志把步枪妥善地保管起来,谁也不准乱碰。

至于那些钢刀,倒是没有步枪使用起来的忌讳。李枫弯下腰,捡起了一把钢刀握在手里,甩了两个刀花。

随即,李枫的眼睛亮了起来,他发现,这把钢刀,要比自己现在用的钢刀好上不少。主要是这把钢刀的材质,要比李枫的钢刀材质要好。李枫抽出自己的钢刀,将两把钢刀互砍,叮地一声响过后,李枫看向两把钢刀的刀刃,发现自己的那把钢刀,刀刃上被砍掉一块缺口,而另一把钢刀完好无损。

“好刀啊。”李枫上下打量着那把钢刀,脸上露出了欣喜,然后一翻手,把这把钢刀插进了腰间的刀鞘里。

有这一把钢刀,李枫已经足够使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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