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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三章 失踪那是种生活态度(1/1)

大清皇家弃妇 !事情的结果自然是十福晋带着其木格第一时间离开案发现场,八福晋那张铁青的脸,可很说明问题了。

宁华一看,便立即跟在十福晋后面,“十弟妹,来来来,去我家,我好好给你侄女讲讲道理和规矩……”

此时不走,更待何时!!

“你和我出来干嘛?”十福晋见宁华死活挤上自己的马车,便问道,先不说自己的府和人家不是一路的,而且咱俩也不算太熟吧??

“我看见八弟妹那张脸,害怕嘛,咳咳,我都说不去后院……”宁华嘴里嘟囔着。

“姑姑,我不回你府上了,省得你又被姑父责骂。”其木格很不高兴的说道,这京城的人太不对自己的胃口了,我要回草原去!!

“那怎么行,你一个姑娘家,不回府,去哪儿?”

“要不,去我府上?和我住,其木格挺对我胃口的。”宁华很热情的说道。

那一手漂亮的鞭子,让自己看到了曾经的知微,可惜,现在知微是越大越不好玩了,这其木格简直就是年幼版的知微啊,多可爱。

再加上人家脸上红扑扑的,像苹果似的。

太可惜了,倘若弘昼年纪大几岁,自己真想拿来做媳妇,这是真心话!!

“七嫂……”十福晋很无语的说道。

“你就是那个大清第一才女?才子皇孙的额娘?七福晋?”其木格瞪着那圆滚滚的大眼睛问道。

这人就和自己的姑姑差不多,怎么看也不像才女啊??

才女不是眼睛都长在头顶上的吗?

才女的相貌不是都一般不给人家看,只给你看她的鼻孔的吗?

“你倘若愿意,跟着你的弘暄表弟喊我一声七婶,什么才女不才女的,多少年前的事情了……”

“是挺不像才女的。”其木格很不客气的说道。

“七嫂,她这孩子不会说话,你可别见怪。”十福晋赶忙解释并道歉道。

“这有什么,她说的那是大实话,别说她认为不像,我也没感觉自己像了,才女那应该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有如谪仙般的存在,可你看看我,都生了两个娃了,身材也走样了,俗话说得好,一孕傻三年,我都两孕了,都傻到家了,呵呵,这孩子实在,不虚伪,看见她我就像看见弘历了,一想到弘历吧,我就想起我家弘昼了,也不知道这臭小子怎么样……”

宁华一打开弘昼这臭小子的话,就开始絮絮叨叨起来,其木格觉得,传言果然有误,还才女呢,就和自家在草原上的妈妈也差不多,烦就一个字的说。

不过,还是这样的对自己的胃口,哪像刚才在花园里的那些“小才女”啊,那个酸劲,真讨厌!!

其木格是个爽快人,到了快要下车的时候,便带着自己的侍卫住进了宁华的府上,一点也不和宁华见外。

反正现在宁华最大,爱招待谁都可以。

十福晋见这二人处得还挺好的,便也回了自己的府上,唉,回府和自家爷又得说道一番。

府里好容易有个客人,再加上毕竟要收拾一个院落出来,宁华便先带着其木格去了马场。

宁华是不知道人家小姑娘喜欢什么,估计马肯定是喜欢的。

以前七爷是个爱马的,自然把马场建得挺漂亮的,后来知微得康熙的宠,再加上八福晋十福晋喜欢她,因此,府里的马是越来越多。

然后好马和好马交啊配,宁华是觉得,每年养马的费用也是挺大一笔的,倘若不是怕丢了七爷的脸面,自家都可以卖马了。

因此,知微嫁人的时候,宁华来了个大放送,陪嫁了知微喜欢的十匹马,又送给了弘历几匹。

至于前些日子,弘旺和弘暾来自家做客,宁华也是带人家去瞧瞧,弘旺家里马也多没要,至于弘暾,宁华也送了人家一匹。

“七婶,你家的马倒是都养得挺膘肥体壮的啊,可惜了。”

一听其木格的话,宁华就觉得怎么这么别扭呢,你这是在夸咱的马还是在骂咱的呀。

不过,也知道,说到马,人家那是行家,还是得听听人家的建议。

便很耐心的听着其木格的点评。

一边听着其木格兴致高扬的说道,宁华是觉得,她说的每个字自己都懂,就是拼凑在一起,自己就不懂了。

唉,倘若弘历在就好了,估计弘历能和其木格合得来,自己要不要把其木格介绍给四福晋啊!!!

自己是真觉得,其木格肯定能和弘历合得来的!!

“七婶,这样吧,我这些日子待你府上白吃白喝也不好意思的,我帮你驯马吧,包你把这些马驯成真正的千里马。”其木格很认真的说道。

自己不是多事,主要是看见这些马成了只会吃吃喝喝,不事生产的动物,感觉有些可惜。

马是应该拿来骑的,而不是拿来养的!!

“那敢情好,行,就交给你了,你可是专家,我放心,呵呵……”

“七婶,你是不是有事?看你,脸色都变了,倘若府里有事,你就忙吧,我有马就行。”

其木格看见有个奴才过来在宁华耳边低语了几句,人家脸色也变了,本来在朝自己的笑的笑容也突然变得渗人起来,便很善解人意的说道。

自己在姑姑哪儿,可是看多了某些阴脏事儿,真不明白,这京城里,这种破事怎么这么多的。

那时候阿玛和自己说,姑姑在京城里在享福呢,所以,也把自己送来,原以为是真的享福,哪知道……

倘若这也算是福,那宁可自己没福了!!

你说那些长得挺漂亮的女人,怎么就不知道好好过日子呢,三天两头闹事,也不嫌烦,明明看人家力气挺小,挺虚弱的啊。

七婶肯定也发生这种事情了,唉,真是同情人家,下次见着皇帝了,咱得和他说说,咱还是回去嫁人吧,京里的风水不适合咱啊!!

宁华吩咐张姑姑在一边侍候着其木格,一边就带着奴才们匆匆赶去了大厅。

这弘旺怎么会过来的,照理讲,怎么着也应该选完媳妇不是?

你说选完了,都晚上了,怎么着也应该是明天了,话说,你有和人家其木格有这么大的仇么,还追到这儿来和人家厮杀,哦,说错了,是送死!!

弘旺的身手可比不得人家!!

倒不是自己看不起弘昼弘旺,估计二人联手,真打,也打不过人家,倘若弘昼出歪点子,那或者,有可能会胜一次!

“七婶,我在你家待些日子,刚才我和郑管家说了,他也下去收拾弘昼的院子了,实在是太丢脸了,我明天要去熊先生哪儿求教去……”

“先生不懂武啊!!”你特么滴气糊涂了吧!!

人家那可是文人,正宗的,不渗一丝假的,手无缚鸡之力的好不。

“我没说先生会武啊。”弘旺用一种你好笨的眼神看着宁华。

“这先生不是住在宁远舅舅家嘛,你那几个侄儿不是挺厉害的啊,而且弘历的伴读,现在不也还在念书和习武,我去向他们请教啊。”

“都是几个孩子,厉害些的家将,都被我哥带去西北了,你去了也没用,他们几个孩子都是胡闹胡闹的呢。”

弘历的伴读现在也没回自己的府上读书,虽然人家的家里也有私塾,不过,哪有和弘昼的伴读在一起开心啊。

在自己家,多没意思。

而小乌拉那拉氏倒是对几个孩子也很是欢迎,人多才热闹,更何况,孩子们有了比较,读书才有劲,相互比较着,进步才大。

虽然男孩子会把后园搞得一团乱,不过,有这几个孩子在,也没人敢上门找麻烦。

而且和这几个孩子熟悉了,人家也会不时的透露些战场上的事情,人家家里的叔辈或者父亲,可也都是当着官的,消息自然灵通了。

而且和人家交好,对自己儿子的仕途也是有帮助的。

本来嘛,会被四爷选作弘历伴读的,自然都是有背景的。

虽然自己的儿子们有皇孙做表兄弟为靠山,不过,万一有事,总不能事事和人家去说,让皇孙去出面吧。

县官还不如现管呢。

让弘旺去请教,万一十几个小子想出了什么歪主意对付其木格,不管是宁华还是小乌拉那拉氏,或者是四福晋那是绝对要头疼的。

现在京城的蒙古格格可不是只有其木格,还有好些,上次蒙古哪儿送来了十几位,大部分都嫁了,没嫁的,基本上康熙也是在发愁。

对蒙古,康熙一向是采用怀柔政策,特别是现在,你说弘旺和人家杠上,到时候谁吃亏还真说不好。

“七婶,你好像很不喜欢我待你府上嘛!”弘旺见宁华一脸不愿意的样儿,便有些不高兴了。

倘若不是因为自己和弘昼有那**般的友谊,自己才不愿意过来这儿呢,咱不是想帮着七婶添些人气,热闹热闹嘛,省得一些不开眼的奴才见七叔躺下了,弘曙和弘旺不在,所以,欺负上门。

好了,人家不领情!!

“不是不愿意,那个,其木格在呢。”事到如今,也只能实话实说了。

“什么,那小娘皮在?……”弘旺一听火了,这七婶太过份了,居然把自己的仇人给带进来,这算什么意思??

有没有把自己放在眼里??

“怎么了,本格格在又如何?你以为这是你府上啊?”

本来其木格挺兴奋的,毕竟七福晋挺对她胃口,而且人家家里的马也够自己玩几天了。

这些日子在京城,其木格其实也挺憋屈的,那些贵族们好像对她们蒙古来的避如蛇蝎。

一些贵族小姐则认为她们是跟她们来抢男人的,所以,见了面不是要和她们比诗书,就是比琴棋的,可是拜托,谁要和她们比这个。

姑姑家,住得也很是不舒服。

弘暄还好些,别的那些阿哥格格,那一脸的虚伪,别以为咱看不出来,哪怕是姑夫也是如此。

所以,其木格脾气能好就奇怪了。

然后也是弘旺运气不好,在自家别庄的后花园碰上了在辣手摘花的其木格。

应该说,这几天八福晋搞了一个踏雪会之后,到他面前搔首弄姿的姑娘多了起来。

虽然说不分年纪,不分美丑,不过,你们来展现自己的美态的时候,能不能打听清楚,小爷喜欢哪样的!!

然后其木格就这么出现在弘旺面前了。

相比较别人而言,弘旺倒还是喜欢其木格的第一面,至少人家肯花心思,别出心裁,虽然长相一般,不过,这段时间看的姑娘脸上粉都抹得太多了,因此,看着其木格那一脸的健康肤色,弘旺倒是觉得,这个倒可以算进备胎里。

不过,也就在那一瞬间。

弘旺刚整整衣服,还没清嗓子呢,其木格就呛出声了。

一看弘旺那桃花脸,穿着像孔雀似的,其木格对人家的印像就不好了。

弘旺这几天早就被人捧上了一个新的高度,从原先认为的,老纸是皇孙中的第二帅,完全上升到了皇孙第一帅了,因此,其木格一开口,弘旺哪会忍得住的,立即回骂了。

其木格对京城的小白脸本来就兴趣不大,再加上弘旺说话尖酸克薄,自然怒了,便出手教训教训弘旺。

然后就打了起来。

而现在,这打不过自己的臭小子,居然上门来找打,其木格自然不高兴了。

因此一听奴才说这人上门来了,便立即跑到大厅,果然,见这魂淡在诋毁自己的清誉呢,太可恶了!!

宁华一见二人吵起来,便立即道,“弘旺,其木格是七婶我的客人。”

言下之意就是,你特么滴在老娘府上,给老娘规矩些,不守规矩,特么滴给老娘给我滚!!

“我也是七婶你的客人啊,刚才咱不是说好了,我这几天待您府上。”弘旺本来是一甩袖子就想走的,咱打不过,不过,咱躲得过。

不过,一看其木格那一脸不屑的样子,便不爽了,凭什么要自己给这蒙古来的蛮子让位啊!!

论亲近,自己可是七婶的侄子,和弘昼是比亲手足还要亲的亲亲好堂兄兼出生入死的好兄弟!!

其木格算个什么东西啊!!

要走也是人家走才是,话说,这蛮子怎么会和七婶套上近乎的?不会是想来破坏七婶的名声吧?

或者说想借七婶的名声抬高下自己?

太可恶了,果然,弘昼一不在府里,什么臭的香的都往七婶身上凑。

弘昼,你放心,你不在京城,你额娘就是我额娘,我来帮你保护七婶的名声和安危!!

呃,咱们刚才有说好?好像自己一直没答应啊!!特么滴,有你这么自说自话的吗?

其木格虽然单纯,不过,也不是个傻的,一看宁华那一脸惊愕的样子,便知道人家根本没答应弘旺,便撇了撇嘴道,“还赖人家家里了,哼,就算你再怎么练武,也不是我的对手,这种东西啊,靠的是天赋,哪有投机取巧的!!”

弘旺一听,怒了,便道,“有什么好得意的,小爷那是没准备,前些日子去了西北,伤了些筋骨,等我调养好了,你怎么可能是小爷我的对手!!”

无耻啊无耻,你们可没到西北,到了洛阳!!

话说,宁华一直是没搞明白,这三只家伙不是打算去西北的么,为毛会转道去洛阳?

这根本不顺路不是!!

而最重要的是,他什么时候伤了筋骨了?

他可比洛阳回来的时候白肥了不少!!

肚子上的那层油,自己都不好意思说他,都有点像他九叔和十叔了。

唉,想当初的八爷,那是多么的玉树临风哪,当时自己看见八爷的时候,那可是小鹿乱撞,晚上做梦的时候,流口水啊流口水 。

至于良妃,那是更加不用说了,有如仙女般的人物啊!

也幸好良妃死得早,要不然,看见唯一的嫡孙长成这样,估计又要梨花带雨了吧。

“行啊,你受伤了,我让你,或者你自己说,要多少日子你才能打倒我,一个月,三个月,或者直接三年?”其木格可是和弘旺交过手的,哪会不知道人家底细的。

不过,人家一看也是皇子阿哥,行,咱就让着你,省得自家姑姑又难做人!!

“哪需要一个月,小爷十五天就能打败你了,哼!”弘旺很是狂傲的说道。

“弘旺啊,你身上的伤,十五天就能好,我看怎么着一个月吧,伤好后,再调养调养嘛。”

虽然大概知道弘旺的步骤是向别人去学些投机取巧,四两拨千斤的本事。

可是你找人总得时间,毕竟,不是啥本事,弘旺都能学的,再退一万步说,你想要四两拨千斤,那也得你有那四两才行啊!!

弘历或者有,可弘旺,那是绝对没有的!!

本来弘旺是刚想顺着宁华的话说就一个月,不过看着其木那一脸的嘲讽的样子,便怒上心头起,“不用,就半个月,我让太医给我开几剂大剂量的药就成,谁怕谁。”

“好,君子一言,快马一鞭!”其木格便伸出自己的那手,打算和弘旺击掌为誓。

“啪啪啪!”二人三击掌之后,一个又去了马场,一个便去了弘昼的院子,就剩宁华孤零零一人在大厅。

“张姑姑,你去趟十爷府,郑管家,你去趟八爷府,和人家说下这件事,这一个个都不是省心的孩子。”

宁华是突然觉得,虽然弘历在外的名声不咋滴,不过,真没给自己带什么麻烦过,哪像弘旺啊!!

孩子果然是自家的好,虽然弘历不是自家的,不过,和自己的弘昼时间处得长了,果然也被咱弘昼给同化了!!

而宁华不知道的是,自家那个宝贝,特省心,一点麻烦也没有的弘昼现在正伙同弘历搞着一场变革,而且已经很顺利的逃脱了四爷的掌控了!!

弘昼见那个联络员许保的时候,向人家要了些银子,虽然不多,二十几两,不过,也够了。

本来在炊事班,也用不着什么银子,衣服又穿军营的,因此,弘昼便把那银子给攒了下来。

还用一些碎银子,让弘历去和人家赌了几把。

虽然十来天时间赢的不多,不过,成本也是积少成多。

虽然弘历觉得,用自己的好运气这样去赌太浪费,不过,弘昼怎么说,咱就怎么做吧,省得到时候他的计划失败又怪到自己头上。

谁让自己说要保护他的呢??

在西北,虽然大规模的战事是没有爆发,不过,小打小闹的其实一直在不断进行中的。

弘昼差不多也大概摸到了人家的规律了,因此,才会进行。

此次康熙的西北远征军,基本分三路。

每一路又分三组,前锋,中军,后勤。

炊事班到了哪儿,自然都是算在后勤中的,绝对不可能到前面去打仗。

你说身为炊事班想要去前锋,帮忙,这当然不可能了。

当然了,也是有机会的!!

并不是每个人都想在前锋的,是人都知道,前锋营容易立战功,可是战功不是那么容易立的,战争是要死人的。

有不怕死的,像弘历这样,自然也有怕死的人!!

像弘历这样的人,自然找不到怕死的,可弘昼不一样,他最最喜欢的就是思考还有揣摩人心。

然后在平时送饭的时候,便发现了前锋营里的一些事儿。

弘昼的做法其实就是很简单,在一次战争的时候,李代桃僵,当然了,风险还是有的,毕竟,人家士兵可都是五六十人同住一个帐篷的,你要让同在一起的人没发现,这个太有难度了。

不过,有的时候,又未必会有难度,比方说,碰到弘历这种运气好到逆天的人。

然后在一次小规模的战争爆发的时候,弘历和弘昼便顶替了前锋营之中的两个大头兵。

本来这两货还是怕被人发现,毕竟,万一被人发现啥的呢,毕竟别人以前是一起朝夕相处的。

谁知道,据说,他们这个小分队的队长由于误了事,再加上伤亡惨重,于是,还剩下的七八人,全部分配到了别的小分队去了。

也算弘历弘昼运气好,分到了同一个小分队。

然后,许保哪儿就彻底失去了这两货的踪影了。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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