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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四章 想多了没用(1/1)

跟着老爸有肉吃 !!--章节内容开始--从白到红,换的不只是衣服的颜色,而是一个女人从死到生,又从生到死的凄凉绝望。

雪白换血红!

李青衫不知道她经历了怎样的事情,才会认为变作厉鬼,是她复仇的唯一方式,但他知道她不甘心。

不甘心去死,不甘心任人摆布,不甘心无力反抗……

也许还有更多不甘心,不过那已经不是他可以想象的。

不过她这一换衣服,倒是洗清了莫老狐狸的嫌疑,他就是会杀人,也不会无聊到帮她换衣服。

他真是好运气……

如果说,魏淑娟没从他那里得到支持,因而绝望想死,又是谁吃撑了不让她自我了断,偏要费力的送她一程?

按说就她这样一个弱女子,是不值得蛊门出手的。

太跌份儿!

蛊门两个字,可没这么不值钱。

李青衫有点后悔当初急着离开了,要是刨出尸体仔细看看,说不定能看出些什么。

可当时他怕和蛊门的碰上,到时候打起来,他虽然不怕,可那些蛊虫要是满天飞,他可不能保证莫莫念念他们不受伤害。

退走又是必须的……

做人有时候就是这样,总要做出选择,而不论怎样的选择,似乎都不能面面俱到。

大多时候,人们面临选择,总是会选有利于自己的,对他人能说句抱歉,就已经是好人品。

“你在想什么?”

温子曦见李青衫坐在那里久久不语,忍不住问了一声。

“她是自杀还是他杀?”

想再多也没用,人都已经不在了……

所以他的的纠结,纯粹是给自己找别扭,还不如做点实事,也不枉相识一场。

“她的脑髓和血液都不见了,外表没有致命伤,应该是死于你说的蛊虫吧……我觉得应该是他杀,毕竟没这么自杀的,太痛苦。”

温子曦说到这些,脸上都有不忍之色。

李青衫当然知道为了什么,当食尸蛊开始吃活人的时候,都是先从脑髓开始吃起。

活人是受不了这种痛苦的,她会乱抓乱挠,嘶吼痛叫,直至再没有力气动弹,再也不能发出任何声音……

看着是不是觉得没什么?

那就想像一下,如果你痛的恨不能把天灵盖揭开,将手伸进去,抓出里面作恶的东西……

却偏偏做不到!

只能在脸上头上,来回撕扯抓挠……

这种情形要是持续半小时,你能想象那个人会变成什么样子吗?

或许厉鬼见了都要绕道走……

我们这是以欢乐为主题的故事,所以想象到此为止!

既然是他杀,又是死于蛊门之手,那这幕后之人可真是大手笔,而他杀人的目的,也不仅仅为了几千万,长风到底出了什么事?

长风出事,李青衫不在乎,莫老狐狸只要不死,他也不在意,可真要危及到那只老狐狸的生死,他就不能不在意。

谁让他有个好女儿呢!

“当晚我把她送到了莫向天哪儿,你可以去查查。”

如果有警察介入,对方就算想对莫老狐狸下手,也会多思量一下吧。

温子曦看他一眼,想了想,微笑摇头。

“你对莫家小公主还真是上心,变着法的保护老丈人。”

以温子曦的聪慧,自然能想到,若是莫向天有杀人嫌疑,某人断断不会提供这个线索,让其陷入牢狱之中。

他会说这些,就是笃定莫向天没有杀人,让警方介入,无疑是为了震慑支使蛊门杀人的幕后黑手。

为了那个小女孩,他可算是用心良苦。

这人别管怎么坏,怎么流氓,对身边的女人都挺好的……

也包括自己……

温子曦不想被这些情绪束缚,甩甩头,把不该有的念头甩出去。

“不过谢谢你提供线索,我会让人去查一下的。”

感觉气氛有些沉闷,两人都正经的过了头,李青衫起身把窗户打开。

“这气氛太糟了,咱们换点新鲜空气。”

……

别耍宝好不好?

气氛不好又不是因为这个!

你把杀人犯在哪里告诉我,我保证气氛马上好起来,不然你就是把天花板砸个窟窿,气氛也好不起来。

打开窗户,回头看见温子曦不善的眼神,李青衫就知道这法子不管用。

得!

还是撤吧!

“要不我先去外边转转,你一个人静静?”

“准了!”

温子曦毫不犹豫的点头,现在看到他就忍不住生气,还是先让他滚蛋的好。

等那天气消了,再抓他回来问别的事情……

“我刚刚想明白一个道理,有时候想多了真没用!所以别太为难自己……我先走了。”

李青衫本想把刚刚的心得感悟,多讲给她听听,但见人家眼神已经比刀子还锋利了,再说下去,估计就要砍人了,所以还是先撤吧。

在他拉开房门欲走的时候,却听温子曦轻轻说了一声。

“我不希望龙海再死人了。”

李青衫回龙海,本来想主动出击,收拾掉一批人的,可跟她闹了一场,又听她这么说,心猛地就软了。

轻叹一声……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只要别人不来找我麻烦,我就不会找别人麻烦,这是他能给她,最大限度的承诺了。

他恨自己心太软!

说完之后,他就赶紧溜了,就怕温警官得寸进尺,再提别的要求,那他可就亏大了。

在防御处于虚弱状态的时候,温警官还不是怎么攻怎么破,他可不能让这种事发生。

看他急急忙忙跑掉,温子曦忍不住轻笑一声,只是随即皱起了眉头,换上了满面愁容。

别管是什么“千面人狐”,还是蛊门,实力都太强了,完全超出了普通警察能应付的范围,就凭她们姐妹俩,真的能维护龙海治安吗?

以前还能靠那个流氓一二,现在连他都变成了危险分子,她们还能靠谁?

特科吗?

貌似更不靠谱……

不行!

必须想个办法,让那流氓回到正确的路线上来,如果有必要,可以牺牲……

姐姐!

就这么办!

李青衫不知道温子曦又变得斗志昂扬了,他现在正在考虑回家的方式。

出租车or公共汽车……

一想到和邹小艾坐公车的那次特殊体验,他就决定……

坐公车!

万一有个艳遇什么的呢?

最近生活一片愁云惨雾,还是找点乐子调剂一下的好,不然人不得郁闷死?

所以他站在站牌前,仔细研究了一下公交线路之后,就跳上了29路公交车。

这路车还算有良心,可以直达他家所在的小区,省的他中途倒车。

唯一有些遗憾的是,现在不是上下班的高峰期,车上大多是老人和小孩,艳遇什么的是别想了,估计连小偷都碰不到……

太扎眼!

过了几站之后,车子就到了市中心,繁华地段,上来的人也就多了些,可惜没有能让人眼前一亮的大美女,所以李青衫还是提不起一点精神来,坐那里昏昏欲睡,一副要去与周公大战三百回合的模样。

车子越是前行,他越是困倦……

又过了一会儿,实在支撑不住的他,终于睡着了。

作为一个新时代好男人,就算睡着了也不能闲着不是,就算不能和周公打上一架,调戏一下他的女儿也是应该的吧?

他在梦境中苦苦找寻周公女儿的时候,从市中心上车的一个女人,却离开了自己的座位,慢慢向他靠近。

挪挪停停,不一会儿就走到了他身边,对着他不停的打量,还不时看一下周边的人,只是她做的很自然,完全没有引起别人的警觉。

不过就算她是小偷,能下手的机会也不多,因为她的举止虽然没有引起大家的注意,可盯着她看的男性还是蛮多的,尤其是那些老大爷,总是偷偷把目光放她身上扫来扫去。

不是她长的有多漂亮,实在是她太会打扮了,那身穿着贼吸引人。

九寸高的大红鱼嘴高跟鞋是不是很潮?就跟模特一个样儿!

黑色的大网眼丝袜是不是很性感?就跟站街的一个样儿!

碎花的大裤衩是不是很复古?就跟几十年前的大东北一个样儿!

粉红色的小公主裙是不特别萌?就跟芭比娃娃一个样儿!

再加上一条特清纯特怀旧的麻花辫……

你能怪老大爷看你吗?

完全就是他们年轻时候,现实与梦幻的结合体!

换成你是李青衫,看见如此标新立异的女人,是不是也想去梦里调戏周公?

他女儿也行……

那女人就在某人身边站着,不时看看他,却又什么都不做,要是某人醒着,大概也猜不到她的居心吧?

终于,司机可能为了避让什么,踩了一下急刹车,然后……

“哎呦!”

那女人大叫一声,终于有了行动,直直的向某人的身体砸过去……

在别人看来,她可能是鞋跟太高,没站稳才摔倒的。

可她中途那漂亮的一百八十度小回旋,用屁股撞向某人大腿,意图坐他怀里的动作,让明眼人一看,就知道她是蓄谋已久了。

然而她还是没能得逞……

李青衫不知道什么时候醒了,两手齐出,一手推腰一手托臀,死命阻止她坐下来揩油。

“哎呀,你讨厌死了,戳爆人家菊花啦!”

那女人没坐到预定位置,不禁大声嚷嚷起来。

……

你妹儿!

老子再也不坐公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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