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字号:   默认

第一五三章 红尘有你(1/1)

本色警察 !汽车旅馆,嗯,很美妙。

肖蒙和李莎,这两个美女可以说各有千秋,难分高下。

虽然说,最终的情况是,她们睡在床上,我睡在沙发上,可是这样的感觉也还是很美妙的。其实我基本上也没睡着,她们也没怎么睡着,房间里开着淡淡的壁灯,前半夜我们一直在聊天。大多数时间是我和肖蒙说话,李莎静静的听,要是我们问她什么,她也会说几句。

我们聊得最多的,就是以后到底怎么办。肖蒙要躲的是她妈,不是阶级敌人,所以我觉得过几天之后,她可以主动打个电话回家,至少别让她妈担心。我可以让小二或者李真淑做个手脚,搞得肖蒙的电话好像是在很远的外地,或者国外打的,这对他们来说是小意思。至于肖蒙接到的那枚钻戒,我们真的打算卖掉。

这是别人送的,不是偷不是抢的,虽然这种行为实在是猥琐了一点,可是答应订婚的是苏小曼,又不是肖蒙。用肖蒙的话说,别人拿给她她就收下呗,她又没说什么。苏小曼一定很愤怒,可是女大不由娘,愤怒也是白愤怒。这与赵少康那只海龟,他傻啊,能怪谁呢?他太不了解肖蒙了,这丫头猥琐起来,和我是有得一比的。

至于卖了戒指的钱是不是真的用来买房子,这就要考虑考虑了。最好笑的是,肖蒙恐怕又要换工作了。因为受伤外加躲避,怎么也得花一些时间,她在杂志社本来就不属于在编的人员,又没有真正上过几天班,人家没理由还要留她的。下一个工作干什么呢?她有点郁闷了。李莎也在为这事犯愁,不过找工作对她来说并不是目的,而有的东西,她也肯定是要面对的。

旅馆的隔音效果很差,上上下下到处都有嗯嗯啊啊的声音,不过我倒很平静。夜深以后。这个世界到底安静了下来,不知什么时候,我们就都听到外面沙沙的雨声了。这是秋雨,外面一定很凉。

后来,肖蒙提议出去走走,这已经是后半夜。准确的说快要到黎明了。我对苏小曼说过,我一定会宠着肖蒙,爱着肖蒙,不要说是这个时候出去走走,就算她想去火星,我也会陪着她。李莎说她不想当我们地电灯泡,不过肖蒙反复动员她,说着屋子里气味污浊,外面空气清新得多。后来她也就答应了。也许这有点半推半就的意思。不过人家是女孩子,尽管是杀手,女孩的矜持总也有的吧?

外面的空气的确很清新。这是在凌晨三四点地街上,秋雨沙沙的下着,整个城市笼罩在一种迷蒙和静谧之中。虽然不时的也有汽车划过街道,但是车轮这粘着雨水,那种声音也是绵绵的。而路灯下的雨珠纷纷扬扬的飘洒着,就像看得见的音符。

我们都承认,肖蒙的这个提议好极了。

生活在都市水泥森林中人们,有几个人,会在凌晨三四点的街上。淋着秋天地小雨漫步呢?这无疑是一种需要很静很静的心境才能体会到的美妙。白天地世界太现实,工作,生活,薪水和房租这些事情压得人们喘不过气来;夜晚的世界太暧昧,酒吧,会所,迪厅,那一片灯红酒绿之中充满了不可抑止的欲望和越想宣泄,却淤积越深的怨念。只有在这样的凌晨。在这样的细雨里,世界才会清爽一些,纯净一些吧。

我们没有伞。用来避雨地。只有我地外套。她们各伸出一只手撑开衣角。而我地两只手则分别揽着她们地腰。

不要问肖蒙介意不介意。她肯定会介意。也不要问李莎愿意不愿意。她也许不太愿意。可是。在这个秋雨沙沙地凌晨三四点。撑着我地一件薄薄地外套。我们三个人都有一种风雨同路。靠着互相地体温取暖地感动。

我这个人。要说猥琐。地确是很猥琐地。绝大多数时候。我对美女都是一种能占便宜就占便宜心态。即使在有了肖蒙之后。我仍然会有管不住自己地时候。我会给自己找理由去找小倩。我也会和黎雅在默默地相处中感受那种超越友谊地默契。总之。我虽然深爱着肖蒙。但是在感情上和肉体上。我都做不到忠贞不二。这可能是我个人地人品问题。也可能是男人共有地通病。

但是。在这个时刻。这些东西都不存在了。

我没有任何猥琐地尘世地欲念。我和这两个女孩。在雨夜中远离了尘世喧嚣地街头相依为命。我闻到地是雨水地潮湿。是女孩儿那种天生地芬芳。在那一刻。我地灵魂仿佛被洗净了。只剩下纯纯地。纯纯地感激。一种对生命。对人间一切事物地感激。

我想。不管是什么样地人。也一定有过这样地心境吧?至于风雨过后。重回喧嚣地心境又流星般陨落到万丈红尘之中去。那定然也是难免。但是在这一刻。就不用再去管那些俗务了。

那个时候,我的耳边回荡着的是王杰的那首老歌:“……那苍天从不曾改变留给我寂寞的誓言/走过人间千百回天涯又回到深情的原点/那岁月再怎么摧残我的心不会怕永远/因为梦和爱不会忘记/红尘有你……红尘有你……”

那个时候,真希望这条路能够一直这样走下去,天不要亮,雨不要停,路也不要有尽头。我可以负责任的说一句,在那一刻,即便有人要拿500万来跟我换,我也是不干的。即便过后我会后悔得想撞墙,但是在那一刻,我绝对是不会干的。

我们当然没有再回那个汽车旅馆,也没有回家,后来我们拦到了一辆深夜在雨中穿梭挣钱的出租车。我那件衣服已经彻底淋湿,再也不能为她们遮挡秋雨浸入骨头的寒意了。肖蒙的伤还没有好利索,而李莎是不能受凉的。我心痛她们,两个都心痛。

的哥看着肖蒙和李莎的眼神有点震惊,我估计他可能怀疑这一趟生意接的不是人,而是三个鬼。一个猥琐的男鬼,两个绝美惊艳到令人震惊的女鬼。那时候恐怕换了我是司机,我也会这么认为地。因为她们太美了。可是偏偏脸色又都太苍白了,而她们的头发,又都湿漉漉的好像刚从水里捞起来的一样。说不定,还是两个淹死的女鬼。而时间,又正是黎明前的深夜。

我给司机递了一支烟,却发现烟早已经被雨淋湿了。司机强自镇定地给我递了一支,可能是想借火机的光验证一下我有没有人气。证实了我,却还不能证实后座上两个女孩。

司机问我,去哪?

我说,狮子山公墓,谢谢,我们住在那里面。司机的脸一下就白了,肖蒙噗嗤一笑,说:“你就使坏吧你。师傅别理他,我们不住狮子山公墓,我们的骨灰是放在圣玛利亚教堂里面的。”

司机脸更白了。

李莎抱着手微笑着说:“真受不了你们俩了。没事吓人家干嘛呀。谢谢。开到光阴河边,我们自己会跳下去的。都跟你们说了,没事不要跑到陆地上来玩,吓着人多不好啊。”

司机看起来都要哭了,说:“你们别玩我了,要不我把车给你们,我自己下去吧?”

我呵呵一笑,说:“师傅,开玩笑的呢。别介意。这个时候还在跑车。生活不容易啊。这样吧,我们想找个清静的地方好好休息,最好是湖边,能听听雨看看雨什么的。明秀区地度假山庄怎么样?”

司机说:“那太俗了,而且那湖也是人工湖,所有的东西都是人造的。我倒知道一个地方,不过……你们应该是活人吧。”

我拍了拍他地肩膀,说:“第一诫,世界上是没有鬼的。”

“靠。”司机哭丧着说:“我才看过那个恐怖片啊,郑伊健死得好惨的。你不会是想把鬼魂附身到我身上吧?”

我说:“少看那些片子,没事吓自己干嘛?那地方远不远。是打表呢还是另外算?师傅贵姓啊。”

司机感觉到我应该是活生生的人,就说:“不远,打表也可以。随便你给也行。大家这时候遇上是缘分啊。我姓何,何巴蒂。”

我说:“名字挺洋气啊。那你就打表吧。”

何巴蒂说了声好,盘子一甩,就往城北的方向去了。光阴市由4个主城区,4个主要的郊区以及两个县级市。五个县组成。郊区我最熟的是朝阳区。明秀区也去过,北面的则是雨山区。雨山区全是山地。何巴蒂的车在一个个盘山弯道上飚,那飘逸玩得既有点出神入化,又有点惊心动魄。车一飚起来,他地话明显就多了,这山路看着挺险的,可是他说这样才带劲。还就得遇到雨天,路面润滑程度开起来很舒服。

这下,轮到我有点怕了。别我们三个都乌鸦嘴,一不小心真变几盒骨灰了。

何巴蒂飘逸了不知道多少个弯道,进入直道径直飚出雨山区的街区,钻进了森林里。这森林是从狮子山森林公园那边一直漫过来的,还大着呢。这时候天已经微微亮了,森林里浮起淡淡的水汽,路面青黑闪亮的,感觉特别漂亮。感觉车已经到了一个老高的地方,猛然转了一个大弯,眼前就突然出现了一片湖水。这湖在高山之上不算很大,但是湖边没有多少房子,算是一个开发商还没有过度染指的净土。

何巴蒂把车停在了湖边的一座三层楼地木屋前面,这是一家旅馆,看上去很简单,却很符合我们的要求。没想到这旅馆还是老外开的,挺牛逼,没预约,只有一间空房给我们。

难道这是天意,注定我们三个人要同宿一屋?天亮了,已经从纯净的超离凡尘的世界回到万丈红尘中来了,我觉得某人的欲念又开始蠢蠢欲动了。

深夜一更,还没睡的童鞋们顶起啊。

先看到这里,把此书加到书签

上一章章节目录下一章
他们都在读: 斜风重生之争霸娱乐圈从湖伯到玉皇大帝领主总在释放魔性致命索情:男神强势夺爱请叫我主公大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