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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败给生活 不可耻(1/1)

珍重待春风 !六月的上海真是很可爱的季节,没有了春的潮湿,夏天的酷热又还未来到。温度、湿度都在最美好的季节。紫罗兰、报春花、玫瑰、百合都在竞相盛放。

宜室来到公寓之后,小巧每天的工作新添一项任务,就是根据时节为家里的花瓶插上应景的鲜花。

宜室不喜欢热闹,但欢喜生机盎然的鲜艳花朵。花代表着美丽和旺盛的生命。可惜,这两者她好像都缺乏。她既不觉得自己美丽,也觉得自己没有生命力。离开故乡,她的活力也像被抽走一样。上海始终让她感到有点水土不服。

宜室搬进公寓,最开心的人除了王焕之外就是小巧。她为宜室忙前忙后,比小蜜蜂还勤劳。

“宜室小姐。你看!王先生又给你买新衣服了!下午刚送过来的。我都帮你收在柜子里!”

小巧把衣柜、鞋柜打开,将里面的新衣、新鞋指给刚放学回来的宜室看,“宜室小姐,这些衣服多好看啊!款式这么时新,面料如此丝滑。”

宜室放下书包,笑着淡扫一眼,点点头。

王焕之选的衣服几乎都是明快的颜色,可爱的款式。

“换上一件吧!”十五岁的小巧伸长手从里面挑出一件鹅黄色的过膝洋裙,松软的颜色,像面包房刚出炉的奶黄色蛋糕。

宜室不忍拂了小巧的好意,换上新裙。穿上后,衬得她肤白如脂,露在袖子外的藕臂像蛋糕上的奶油。

小巧羡慕地说道:“宜室小姐的皮肤真白,像牛奶似的。不,比牛奶还白。好想吃一口。”

“那你吃吃看。”宜室调皮的把胳膊伸到她面前。小巧张大嘴巴,作势真的要咬,两人呵呵大笑起来。

宜室穿着新衣下楼吃饭,惊讶地发现,王焕之正在餐厅等她。他看见宜室,再看见她身上的裙子,眼眸里透出一丝难得的欢喜。

“这裙子很好看。”他走过去为她拉开椅子,“你就应该多穿艳丽的颜色,不要每天穿得像女老师一样。”

她笑着瞪他一眼,道:“你今天不用应酬吗?回来得这么早。”

“唉,工作再忙也不能忽略家人。你不是在抱怨我吧?”

“不是。”她急忙解释道:“你是在拼事业的时候,我知道要多体谅你。”

“谢谢理解。”他微微一笑,伸过手,在桌子上紧紧握住她的素手。

有时候戏演久了,他快分不清现实和虚幻。尤其如他,身负几重身份,更是转换艰难。不过,每次只要回到她的身边,看着她的微笑,他就知道他是谁,要什么,要做什么。

“不要一直看着我,我会害羞的。”宜室笑着把手从他的大掌中抽出来,“吃饭吧。”

鬼三站在王焕之身后拍了三下,佣人们从厨房把菜端上来。菜色精美,样样都要花费不菲钱财。

“吃吧,今天的鲍鱼很不错,是极品尊鲍。你要多吃一点,这么瘦。”他夹起一个鲍鱼放到她的碗里。

看着碗里的鲍鱼,宜室在心里叹息,这样的生活真是她所喜欢的吗?

吃过饭后,两人牵着手沿着庭院的鹅卵石路闲闲散步。他握着她的手,在小径上徜徉。走到路的尽头,路旁的荆棘丛中开着一朵鲜艳的红色玫瑰。

“快看!”她指着玫瑰叫道。

他松开她的手,走到玫瑰花前,用手掰开荆棘把那朵娇艳欲滴的玫瑰小心的摘下来。

“小心!”

尖锐的花刺割破他的掌心,玫瑰染血更添娇艳。宜室拿出手绢替他包扎伤口。

“流血了。”

他不以为意,反用手绢包着花朵送到她的手里。

“宜室,对不起。”他突然的道歉

“为什么说对不起?”

“我让你失望了。”

宜室的眼皮跳了一下,低头用手拨弄着玫瑰的花瓣,装傻地问道:“你在说哪方面啊?我怎么不知道。”

“我从大学退学,我跟着你哥哥做买卖。”

宜室的手指一顿,原来他都知道。她不是事业心重的女人,如果不是他说要来上海念大学,她甚至都不会想到离开松岛。她就是一个胸无大志的小女人,最喜欢待在温暖的巢。小小的窝,每天衔泥弄草,守着丈夫看着儿女,便是此生最大的幸福。

可是他既然提出要来上海念书,也花大功夫考上圣约翰大学,为什么要半途而废,她就不能理解。

是为了金钱吗?如果是的话,她就更不能接受!

月光下她的鹅蛋脸端庄秀丽,像一尊打磨得上好的瓷器,惹人爱怜。

“宜室,你能理解我吗?我做这一切都是为了和你永远在一起!”

听他这么说,她真是无法理解。她抬起头,透过透明的镜片射出两道怀疑的目光。

“是真的!”他掬起她的手,放在唇边吻着。“我是一个漂泊很多年的旅人。虽然现在有一个家,但那个家不是我的家,是我的父亲和他妻子们的家。我只是一个寄居者。我需要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小燕子搭窝还需要衔泥含草,我作为男人当然要给你一个温暖的住处。我不能让你跟着我吃苦。我需要钱,很多很多的钱。将来,我们不一定会回松岛,也不一定留在上海。如果你喜欢,我们可以去欧洲、美国,甚至是去环游世界。但这一切都需要金钱来做后盾。”

宜室动容的说道:“你已经做得很好。还这么年轻就拥有了很多的财富。你这几年赚的钱,比许多人一辈子赚的还要多。”

“是的。我是拥有了很多别人梦寐以求的东西。但我却失去了最重要的东西,那就是你!”

“我?”宜室惊慌地说道:“不。你从没有失去过我,我一直在你身边。”

“真的吗?为什么我会觉得你在离我越来越远。宜室……”

他紧紧搂住她,紧得好像要把她的身体嵌入自己的躯体中一样。灼热的眼像火焰燃烧、在刺痛、在渴望穿透她的身体甚至穿透她的灵魂。

她的灵魂被灼热的火光烫到,飞快的躲闪开。一瞬间里,她只承认自己的眉头动了一下,而不承认自己内心的逃避。

“没有……没有的事。焕之,我怎么会离你越来越远呢,我是你的未婚妻啊。”她拉长的口吻染上浓浓的西洋腔调,让他不自觉想到舞台上唇红齿白的生旦净末丑。

他用力的吻她,在疯狂的吻中疯狂的问,“宜室,永远爱我,好吗?哪怕我变得不那么好,或者变成一个坏人,也永远的爱我吧!”

“焕……”

宜室在他的吻中一边喘息又一边叹息,所谓爱就是一副沉重的翅膀,拖得她飞不起来。

“我爱你。”她闭紧眼睛,咬紧牙关。

“证明给我看!”

他将她打横抱起,往楼上走去。她惊恐极了,手足无措,在他怀里挣扎。

“不要这样,焕之!”

他定定地看着她,就是不放下,“你在怕什么?”

她如风摆芦苇,脸色苍白。怎能说,她害怕血淋淋的婴孩,害怕那手脚俱全的婴孩会在瓶子中突然睁开眼睛看着她!

“你是怕怀孕吗?宜室。'他的声音在她头顶像雷声响起,“沈兰香把一切都告诉我。你曾陪她去医院——”

“不、不要说了!”她捂住耳朵,不想回忆那天的情景。如果可能,希望永远都不要再记起。但却总是控制不住一次次坠入那个荒诞的梦。她一个人走进医院,慢慢穿过走廊,敲开那扇黄色的门。严肃的女医生在口罩后诡异地对她微笑,然后说:“你来了啊。还想看看那个瓶子里的小孩吗?还是想把自己的孩子装到瓶子里……”

“你怎么那么傻?怎能陪她去那种地方!”他心痛得无以复加,把颤抖的她抱得更紧。

“不要说了、不要说了!”这些年,她就像被那死去的孩子缠住一样。对女性的天性生育怀着深切的惧怕,被他碰过之后,她这种恐惧更加深邃。

王焕之一脚踢开卧室的大门,将颤抖的她小心地放在床上。

“不要、不要!”她喃喃地低吟。不知是在不要他的靠近,还是不要那可怕的小孩。

“宜室——”他捧着她的脸,逼她认真看他的眼睛,“我会保护你!”

“你怎么保护我?”她用眼神问他。

他在她的凝视下,拿出一个棕色的瓷瓶,“每天吃一颗,就不会怀孕。”

她怀疑地看着他手里的棕色瓶子,不敢相信,这有用吗?

“当然有用!”他吻着她的唇,将她压向身下柔软的床褥。“放心吧。有了它,你不想要的都不会发生。”

她的一只手紧紧握着棕色的小瓷瓶,随着他一步步紧逼,双眼惊恐的睁大。

“你还有什么顾虑?”他问,“还是有什么人放不下?”

敞篷车中的男女在宜室脑海中一晃而过。她还有什么放不下?即使他回来,即使他再站在她面前,即使她的心还在为他隐秘而强烈的跳动。又能怎样?

“宜室……”

他的脸在她瞳孔中放大,身体像大山一样压下来。她没有理由再拒绝了。

双手松开又再握紧,握紧又再松开。手里的瓶子落在地上,滚到墙角停下来。

她放弃了……

王焕之确实是爱她,确实是爱。她无法一次又一次地把他推开。推开一个深爱自己的人,是非常残忍也很难过的事情。

有些事,做一次和一百次结果都是一样的。

她没有败给自己,是败给生活。这不可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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