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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蝗虫(1/1)

珍重待春风 !美好生活可不是想迎接就能迎接的!

许多时候,打破了水晶球也不见得能拿出里面的美景。还得当心别被碎渣儿割破手指。

十八岁的宜室以为来到上海,念了大学,新生活的大门就会向她徐徐张开怀抱。她要在这“东方巴黎”尽情的挥霍四年光阴。旅行、逛街、吃点心、喝咖啡、做衣裳、逛公园……要做一切曾经想做,又不让做的事情。十八岁的女孩想要做的所有事情,她都要去尝试。她希望把生活装扮如电影那般光鲜浪漫。

时光一晃而过,宜室在上海不知不觉就经历过三个寒暑。经过最开始对新生活的兴奋和期待,她的心慢慢冷了下来。

她也说不出哪儿不好,也说不出是什么事让她不如意,但现在的生活总非她所愿。

来上海念书之前,她和王焕之在松岛举行了订婚仪式。仪式小巧温馨,见证的乃是双方家属。典礼上最高兴的人莫过于王靖荛。宴席之上他喝得醉态熏熏,他身边的王太太则不停和殷蝶香话着家常。王璐璐围着清炫和清逸问长问短,眼睛中的小星星都要冒出来。

“这都是为了宜室……”订婚典礼结束后,殷蝶香如是对身边的惠阿霓感叹。

阿霓笑着对家姑点点头。宜室和王焕之同时考上上海的大学。大学四年,他们在一起的机会太多。稍有差池,两个年轻人就会犯下错误。不如索性把婚约订下,未婚夫妻到底比男女朋友的关系又近一层。这对他们双方都是约束。可知这天下,养育孩子实不是容易的事,什么都要未雨绸缪。

“宜室,从今往后我是不是就该改口,叫你嫂子了?”和王焕之订婚,王璐璐和宜室从普通的同学关系变成妯娌。在学校里的时候,出于嫉妒也好、羡慕也好,王璐璐没少挤兑过宜室。现在又如没事人一样笑嘻嘻来套近乎,宜室闹不清她的意图,一时沉默着没有回答。

“宜室,你是不是还生我的气啊?”王璐璐略带不怀好意地笑容,说道:“好啦,好啦。过去都是我不对,你大人有大量,别往心里去。”

“不会,往后大家都是一家人。”

“那就好。”王璐璐的眼珠儿滴溜溜在宜室脖子上的钻石项链上打转,伸手摸了摸,“……项链真好看啊!能取下来给我试试吗?我长这么大,还没有一条这样漂亮的链子呢!要不你把项链送我。反正你也有很多条吧。”

宜室惊愕地看着她,没想到,王璐璐会提出这样的要求。

“不行吗?”王璐璐嘟起嘴来,撅嘴道:“我可听说,在你们家,你大嫂的珠宝箱可随小姑子捡心爱的拿。看上什么翡翠啊、钻石啊、玛瑙啊,她都会给你!你也是我半个大嫂了,不会一条项链也小气吧。”

宜室红着脸,支支吾吾地说道:“这项链不行,这是大嫂送我的订婚礼物。如果你想要项链,我带你去选别的……”

王璐璐由怒转喜,道:“这可是你说的!不许赖皮!”说完就挽着宜室的胳膊,“你的房间在哪?二楼吗,我们一起上楼!”

那一天,王璐璐把宜室的房间翻了个底朝天。走的时候提走了满满两袋的衣服、鞋子和首饰。萍海知道后,气得在惠阿霓面前碎嘴,这哪是亲家,根本是蝗虫!

说这些还有什么用?

惠阿霓望一眼,伫立在旁垂头不语的当事人。

“好小姐,你怎么一句话都不说啊!”萍海着急地说道:“你这还没嫁过去,小姑子就敢这么堂而皇之的拿你的东西。要是你真嫁过去,不要被吃得骨头都不剩?不行,我要去告诉太太!”

“萍姨!”久不开言的锯嘴葫芦终于说话。宜室拉着萍海的袖子,急得眼泪都落下来,“萍姨,你不能去告诉母亲!你要说了,我怎么有脸在家做人?我都已经和王焕之订了婚,人家会笑我——”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惠阿霓接了宜室的话头,笑着说道:“萍姨,算了吧。都是女儿,也都是媳妇。宜室的心情我能理解,你别告诉家姑,免得她心里不好受。从我的帐上支些钱再给宜室置些新衣、新鞋还有首饰,都算我的就是!”

萍海想到惠阿霓也是做媳妇,嫁进上官家后,没少带嫁妆。平日吃的、穿的、用的几乎不花公家的钱,还在姐妹兄弟们身上花了不少进项。上官家的人可也没谁为她抱过一句不平,个个都是理所当然。现在,王璐璐拿了宜室一些旧衣和旧鞋,萍海就气不过。这不是双重标准吗?

萍海赶紧堆着笑,道:“大少奶奶,我……我糊涂了。刚才说的话,你别多心。”

惠阿霓笑道:“萍姨,要是我多心,就一个字都不会说。我既然嫁进来,就是上官家的媳妇,宜室就是我妹妹。我相信你也不是真的心疼那些东西。你是怕宜室性子太温柔,嫁过去吃亏。”

萍海头如捣蒜,“唉,我就是担心她吃亏啊。媳妇难当,上要孝敬公婆,下要照顾孩子。说句难听的话,就是桌上有好吃的东西也不能尽着自己喜欢的来。好小姐又这么绵软,可不是现成的软柿子吗?”

萍海的比喻恰到好处,惠阿霓笑着拉过宜室的手,语重心长的说道:“宜室,你别怪萍姨多嘴。其实萍姨的忧心也是我和家姑的忧心。衣服、鞋子、首饰,我们能帮你再买,没有了也不可惜。但是有些东西失去了,我们无法帮你再买回来,也要不回来。到了上海,凡事你自己心里要有数。懂吗?”

“大嫂,我知道了。”

这件事在惠阿霓的授意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没有闹到殷蝶香那儿去。不过,在宜室心里终是层阴影。

她佩服大嫂处事周全有大将风度,自己也想在王家做个长袖弄舞,进退得宜的长房媳妇。可惜,她的性格注定不是能做王熙凤式的人物,不比王熙凤,甚至能探春都比不上。

————————

宜室和王焕之到上海念书,没多久王璐璐也跟着过来。开始她只是偶尔来玩,慢慢的变成常常来玩,再后来,就玩着玩着赖着不肯走了。

她直接宣布,要在上海找一个金龟婿。不找到金龟婿,绝不回松岛!

王璐璐心里中意的金龟婿最好是银行小开或是股票经纪。她这么想也是有原因,这几年上海的股票买卖风生水起。许多股票在短短的时间翻了好几十倍,她亲眼看见许多穷小子因为眼光独到,买中一支股票,一夜之间成为新型富豪。昨天还住在亭子间,今天就住花园公寓!早上还吃咸菜稀饭,晚上就吃鱼翅燕窝。

别说不可能!

她的大哥王焕之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王焕之来到上海,在圣约翰大学只念一年就义无反顾退学。原来他跟着上官嘉禾做起时髦的股票经纪,挣的钱几辈子都钱都不完。

念书不就是为了有张好文凭去挣钱吗?

反正都是挣,他现在已经能挣钱,为什么还要去求那一张纸呢?不如索性退了学,一门心思投在股票中。

他年纪轻,脑子活,运气好。两年时间中,几乎是买什么涨什么。钞票、黄金、债券像长了脚一样向他扑来。

有了钱自然要置办行头,吃穿住行,前两者他本来不缺。退学后,王焕之在麦特赫斯脱路买了一栋独门独院的三层公寓洋楼。这公寓小楼是现在最时新的新玩意儿。由法国设计师设计,门口有统一的门房、坐电梯上楼、一边是阳台、花园,一边又有办公区。兼顾工作和生活。墙外终年挂着四季长青的常春藤,微风拂过,生机盎然。站在向阳的宽敞阳台,能一眼看到花草葱茏的花园。里面的装潢也非常典雅、墙上的外国油画和小装饰物,无不彰显出主人的身份的品味。解决了住,王焕之马上解决行,他购置了小车,他将鬼三从松岛接出来,送他去学开车,学成之后专职做他的司机。

作为未婚妻和未来的女主人宜室在公寓里有自己专属的房间。她的房间不是一间简单的卧室,而是带有豪华衣帽间、专属书房和女主人会客室的大套房。

王璐璐也有一间房,但和宜室比起来,那就小得可怜,只是一间普通的卧室而已。

王璐璐心里暗恨王焕之偏心,又不敢明目张胆的发泄出来。也是心里明白,王焕之在上海的一切都是靠自己挣出来的,没有花王靖荛一分钱。时不时回松岛的时候还要给王靖荛买许多参茸燕窝尽孝。

他不花家里的钱,腰板儿硬,自己赚的钱想给谁花就给谁花。王璐璐不敢得罪,只能在温和的宜室身上搜刮油水。

这不,星期日学校放假,宜室回到公寓。前脚刚回房间准备换衣服,王璐璐后脚跟着她上楼,一进宜室的房间。旁的事情都没有,光就一件,翻箱倒柜找好东西。

“宜室,这件衣服给我吧!桃红色,我最喜欢了!今年最流行的款——这口红,颜色真好,丝芙兰的!噫,还有香水,法国的吧?上面写的什么啊?你帮我瞧瞧!唉,算了,你教我,我也不会念。我拿走得了!”她把所有想要的东西全收在怀里,临到门口,才回头笑道:“我拿走你点小东西,你——没意见吧?我今晚要去仙丝乐跳舞!”言下之意,这些东西非要不可。

宜室苦笑,除了点头还能说什么。王璐璐把东西抱都抱在怀里,一副若不答应,就要和她拼命的架势。她敢说不行吗?

王璐璐哼着歌儿,兴高采烈的走了。高跟鞋在木地板上“咚咚'作响,留下房间里一片狼籍。

宜室摇头叹气,默默开始整理床上的衣服。

“太太,让我来吧。”

小巧是家里雇的佣人,看见宜室动心收拾房间,忙放下手里的茶盘,跑进来帮忙。

宜室板着脸说道:“说了多少次,不要叫我太太!”她和王焕之并没有结婚,她还算不上是正儿八经的王太太。

小巧十四五岁,娃娃脸,大眼睛,瘦身材。听见宜室肃然的脸,吓得连忙点头。

看她有点被吓到的样子,宜室叹道:“小巧,你别怕。我不是骂你,是我现在还只是王先生的未婚妻,你称我王太太不合适。”

“未婚妻不就是未来的妻子吗?既然反正都是要嫁给我的,她提前叫你一声太太,你干嘛非得要把她纠回去?”

王焕之不知何时站在房门前,刚刚她和小巧的谈话都被他听见。他沉着脸,很不高兴。

小巧看见王焕之低首细细的喊声先生后,飞快地端起盘子从他身边溜走。

“你看她,瞧见你像老鼠见了猫一样。”

王焕之望着小巧的背影,颇有些无奈。

小巧身世凄苦,父母死后被无良的舅舅卖到妓院,如果不是遇到好心的宜室,她一定会落到女人最不愿的不堪境地。

宜室望着门口的王焕之温柔一笑,手上的忙碌并不停歇。

三年的时光,仿佛如过一日转瞬即逝。但看着眼前成熟稳重,越来越散发男性魅力的未婚夫,宜室知道,她和王焕之并非只相处一日,他们订婚三年,已经做了一千天的未婚夫妻。如果没有意外,他们还会走入婚姻殿堂,共渡好十几个三年。

“玫瑰花送你!”

王焕之像变戏法似的,从身后拿出一大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

“怎么突然想起送花给我?”宜室笑着接过玫瑰,埋首在花瓣之中,脸上带着三分羞涩。

“对不起。今天本来说好早点回来陪你。结果,被几个客户拉住非要去赛狗场看赛狗,回来晚了。”

宜室摇摇头,表示自己并没生气。“没事。你也是帮嘉禾哥哥做事嘛。我能理解,男人应该以事业为重。”她笑着说道:“我去找小巧,让她拿个花瓶来。”

“好。”

宜室走到门口,唤来小巧。小巧看见红玫瑰也是很惊讶。女孩都是爱花的,小巧抱着花嘀嘀咕咕和宜室商量该放在什么样的花瓶,花瓶又该放在哪儿。

王焕之好笑地看着她们一本正经的讨论,这么些年过来,宜室身上始终没有染上一点坏脾气。不仅没有坏脾气,她像念了佛,性格越来越好。说话细声细气,脸上永远含着微笑。他想,这大概是书念得多,所以身上书卷味越来越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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