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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味道还行吧(1/1)

好了没?馋死我了!

沈瑞雪饿得受不了了,食欲已经完全被菜的香气调动起来。

这时,赵丰年不紧不慢往锅里倒了少许的水,再撒些切好的大蒜叶,然后兔肉火锅搞定了。

“这么好的菜,得喝上二两。”

赵丰年说着,端来一小坛子米酒倒上两小碗。

干嘛,趁卜婶不在,这家伙想把我灌醉,然后趁机下手吗?

想都别想!

沈瑞雪白了赵丰年一眼,为自己盛了一碗饭吃起来。

“好,你吃饭,我喝酒。”

这时,沈瑞雪把筷子伸到锅里夹了一块金灿灿的兔肉放到嘴边吹了几下,然后有些迫不及待地放进嘴里嚼一下。

哇塞!浓郁的肉香在口腔里炸开,油而不腻,好吃到味蕾直打颤。

哎呀,自己刚才煮的那一锅萝卜简直就是猪食,明天喂猪得了。

沈瑞雪几筷子就把一碗饭给吃光了,露出一副狼吞虎咽的样子来。

“味道怎么样?”

赵丰年一边品酒,一边欣赏美女支书的馋相,觉得这一刻的小日子过得特别舒坦,特别惬意!

“能吃。”

沈瑞雪淡淡地说,又给自己盛了一小碗饭,她平时每餐只吃一碗饭的,今晚却破例多吃了一碗,这野兔肉火锅不仅仅是能吃,简直就是人间美味呀!

沈瑞雪把饭吃饱了,但还想吃肉,于是把赵丰年给她倒上的米酒端过来喝了一小口。

“赵丰年,你真没偷看我的手机相册吧?”

一口酒下肚,沈瑞雪胆子变大了,开门见山地问道。

“手机相册?没有呀!”

赵丰年认真地说,把酒碗端起来,说:“来,沈支书,我敬你一口,我干你随意。”

沈瑞雪狐疑地盯着赵丰年看,端起酒碗来问:“真没有?”

“当然没有。”

说罢,赵丰年把碗里的酒一饮而尽。

虽然赵丰年说没有,但是沈瑞雪还是不放心,那私照和视频如果被这家伙看到了,今晚她就危险了,别看他现在装模作样的,说不定心里早就盘算着怎样弄她了,所以喝酒才喝得这么痛快、豪爽。

沈瑞雪越想越害怕,也一口把自己碗里的酒喝干了。

酒能壮胆,如果赵丰年要霸王硬上弓,她拼命也要保住自己的清白之身!

这时,赵丰年又给两人的碗倒满酒。

“赵丰年,你想当这个村长吗?”

沈瑞雪有些醉意,媚眼半闭,小脸红润起来。

“想呀!”

“五万块钱筹到了?”

“没有。”

“今天我在镇上遇到代荣光了,他去农商银行用小商店抵押贷款,估计明天就能借到钱。”

“五万块钱姓代的还用去银行借,看来他也只是一只纸老虎。”

“代荣光在家里开了个赌场,估计钱都放高利贷借给村民了。”

“这些村民愚昧呀,我当上村长后,第一件事就是要禁赌。”

“我听卜婶说,上届的老村长就是因为禁赌被人下黑手打了一顿,才辞职不干的。”

“是代荣光干的吧?”

“大家都这么猜的,但谁都没有证据。”

“这土恶霸还想跟我争村长之位,真是太不要脸了。”

沈瑞雪摇头一笑,脸上的醉意更浓了,但在赵丰年眼里却更迷人了。

火光映衬,柔美娇羞,妩媚入骨!

看得赵丰年心里燃起一团火,蠢蠢欲动,坐立不安。

沈瑞雪捕捉到赵丰年贪婪的目光,说:“你也好不到哪里去?”

“我…”

赵丰年讪讪一笑,只有把心头的欲望强压下去,他是特种兵,和代荣光那种土恶霸的地痞流氓要有本质的区别。

“沈支书,其实我…”

“赵丰年,在家里你别叫我支书。”

沈瑞雪摆摆手,觉得赵丰年这么称呼她很别扭。

“那我怎么称呼你呢?”

“叫我名字好了。”

赵丰年感觉沈瑞雪言语变得温柔了,借着酒胆,戏虐地说:“我叫你媳妇,可以吗?”

沈瑞雪俏脸一热,怒目圆瞪,骂道:“你别得寸进尺了!”

“好好,我叫你名字瑞雪。”

“沈瑞雪。”

“好,沈瑞雪。”

酒喝多了,沈瑞雪有些内急,站起来想下楼方便一下。

赵丰年见她脚步晃动,身姿不稳,也站起来。

果然,沈瑞雪刚迈开一步,脚下一个趔趄,直愣愣地向前摔倒下去…

这时,赵丰年手脚够快的,上前一步迅速抱向沈瑞雪的腰,

但,很快——

赵丰年发现自己双手抓住了沈瑞雪胸前的那一对大白兔,柔软细滑,浑圆坚挺,手感好极了。

“臭流氓!”

沈瑞雪大骂一声,站起身子,明显感觉到赵丰年在她胸前用力捏了几下,怒火中烧,酒醒了几分,站起来回过头对赵丰年的脸上就是一巴掌扇过去。

这次,赵丰年早有防备,快速抓住沈瑞雪的手腕,轻轻甩开,转身跑进自己的房间。

惹不起,我躲得起!

沈瑞雪走下楼去,故意把楼梯踩得“咚咚”作响,以泄心中愤慨。

赵丰年躺在草席上,听到声响心头一跳一跳的,他真怕沈瑞雪把他家楼梯给踩塌了。

一会儿,听到沈瑞雪上楼的脚步声,好在她走进自己的房间,就不再弄出声响了。

当一切静下来,万籁俱寂中,赵丰年躺在草席上反而睡不着了,心里一直在回味刚才误抓沈瑞雪面前那对柔软的手感…

真是正点呀,太美妙了!

第二天,赵丰年早早醒来。

他热了一碗饭吃后,没等沈瑞雪起床就扛枪上后山打猎去了。

弄相山晨雾缭绕,灌木参天,横倒在林中的巨大枯木上长满了青苔。

危险重重的原始森林,赵丰年却如入无人之境,

他脚踩在厚厚的腐叶上,手枪瞄准密林深处,寻找猎物。

但,扛枪不见鸟,见鸟不扛枪!

赵丰年在丛林里转了近两个小时,一头野猪都没看到,只看到几只松鼠和猕猴在树藤上跳跃,不忍心开枪。

这时,他走到一条清澈的溪流停下,俯身喝了几口甘甜的溪水,精神为之一振,只可惜没有猎物给他打,否则他一定能一枪崩死一头野猪。

其实,野猪是有迹可寻的,只是赵丰年已经忘记丛林打猎的技巧了。

一个上午,赵丰年在森林里一枪都没机会开,耷拉着脑袋沿原路返回村子。

回到家,赵丰年一眼就看到火炉边围坐有三个女人,除了阿妈和沈瑞雪,还有一个不速之客。

她穿一套短袖紧身迷彩服,长发披肩,颈脖雪白,腿脚修长,气质端庄优雅,两只白嫩的手臂放在膝盖上,赵丰年眼睛一亮,感觉与第一次见面的印象有所不同,脱口喊道:

“骆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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