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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一章 太没有心了(1/1)

阿枫原本吊着的心就要放下,阿木却在这个时候大声说道:“先生,不能相信他的话!”

他梗着脖子,抓到了阿枫的重要把柄,让他的瞬间暴涨了嚣张的气焰。

也不再缩着脖子了。

阿枫心“咯噔”一下,暗道不好,面上不动声色,不想暴露出来任何不好的消息。

陆瑾旭被这两个人弄得有些不耐烦,漫不经心的瞄一眼腕上的手表:“只有10分钟给你们,说出重点!”

阿木在说前还盯了一眼阿枫,见他还是没有什么反应的样子,倒有些退缩了。

难道他的猜想是错的?这么一想,阿木的冷汗滴落下来。

可到了这一步,就是赶鸭子上架,不讲也得讲了。

“阿枫喜欢叶小姐,所以……所以很有可能,他找到了叶小姐的消息,瞒着不告诉我们。”阿木越说越大声,好像这样就可以增加底气一般,“而且,他下现在主动提起换一个地方主动找,肯定是有不为人所知的目的。”

阿枫很慌张,但是有种莫名其妙的信念支撑着他稳住脸上的情绪。

他的口袋里还放在那两根头发,这就是他力量的源泉。

陆瑾旭“呵”的嘲弄一笑,倒是起了玩味:“阿枫,你喜欢叶沁涵?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这可真是一个巨大的“惊喜”,这两个保镖跟着他也有很多年了。陆瑾旭看着阿枫不卑不亢的模样,长得很高大,肌肉很结实,的确是能给女人安全感的哪一类。

可是,怎么自己的属下都会看上叶沁涵那个女人,陆瑾旭总有种被背叛的感觉。

这还是在陆宅,有些佣人听到这边的谈话,顿时脸上犹如调色盘,格外精彩。

陆瑾旭余光瞟到这些暗搓搓打量这边情况的佣人,吼了一句:“都给我滚开,看什么看!”

佣人顿时如鸟四散。

阿枫嘴里干涸,连唾液都分泌不出来,他伸出舌尖,舔了舔起皮的唇。

“先生,我不喜欢小姐,她是主人,我是下人,不可能有多余的心思。”

阿枫这样的话只是让陆瑾旭半信不信。

阿木可不能让阿枫翻盘,急着囔囔:“没有,我和阿枫一起相处了这么多年,在最近明显发现阿枫明显和以前不一样,他不仅不沉默寡言,还会主动维护叶小姐。”

阿木当然没敢在陆瑾旭面前讲出他讲过叶沁涵坏话的事情。

陆瑾旭抬头走到阿枫面前,伸出被擦的油光发亮的皮鞋,狠狠的揣上阿枫的膝盖。

——我的女人,需要你维护什么?!啊,你竟然还敢惦记她。

陆瑾旭心里不断呐喊,面上只是神情冷了些,“不敢承认?你说说,你跟着我这么多年,怎么还不知道我这里的规矩?”

什么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这是保镖应该清楚的。

阿枫膝盖几乎要断裂了般,直直跪倒在地上,先生下了狠手,证明他是真的生气。

“先生,我知道的,我也没有犯了规矩。”阿枫靠着超人的毅力,完整的讲出这句话。

他是不曾喜欢叶沁涵,他是泥,她则是天上的云,根本没办法靠近。

陆瑾旭到底是没踹下第二脚,神情缓和了一些,“最好是没有,有些人是你肖想不起的。”

陆瑾旭不会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就给他下定论,到底是把叶沁涵找到了再说。

叶沁涵这个女人也真的是会忍,或者换句话说,是太没有心了。

他故意放出的报道,虽然大部分都不是真的,可是已经代表了他的态度,——他要停了叶母的医药费。

他以为叶沁涵在这个世界上最在乎的就是叶母,必然会立马出现在他的跟前,可是到现在为止,都没有丝毫动静。

呵呵,真是好的很。

在陆瑾旭要踏上车的那一刻,对着仍旧跪在地上的阿枫和已经吓傻了的阿木:“还不继续给我去找!我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只有三天,把人带到我跟前,不然,我可不保证你们下半辈子在哪里过。”

阿枫一直跪着没起来,闻言沙哑着嗓音对陆瑾旭道:“先生放心,如果找到小姐,带到你身边,我……就会主动离开。”

这算是对刚刚的事情的一个交代,也能让陆瑾旭打消疑虑。

陆瑾旭满意地颔首,阖上了车门,性能良好的跑车一个旋转,带起一片层土。

等到车子的声音彻底在眼前消失后,阿枫直直站起来。

膝盖还有钻心的疼痛,阿枫却像是感觉不到似的,直直冲到阿木跟前,握起拳头,砸在阿木的鼻子上。

瞬间血流如注,阿木“啊”的惨叫一声,捂着鼻子想要止血。

睚眦欲裂,狠狠的盯着阿枫:“你这是疯了吗?!”

这人怎么敢明目张胆的揍人!

阿枫的嗓音森冷,像地狱来的阿修罗:“刚刚和先生打小报告的时候,不是很英勇,怎么现在怂了?来啊,看我不顺眼怎么不来打我?”

这样挑衅的语气搭配上阿枫面目表情的脸,格外的刺激人眼球。

可是阿木却下意识退了几步,不敢和阿枫对着干:“你、你想找死不要拉着我!我还是要命的,怎么,喜欢那个女人还不敢承认?你这就是做贼心虚!”

阿枫没回答他的话,反而是扭了扭脖子,两只手交叠在一起,一动,就是“咔咔”的关机松动响声。

阿木咽了咽口水:“你不要乱来!我不跟你一般见识,我出去找人,不和你一起了!”

阿木说完这个,就跟背后有狼追着一般,跑的飞快。

鼻血一滴滴顺着他跑的路径洒下来,还是挺壮观的。

阿枫喉咙里吐出个冷哼的音节,跑啊,看看你跑的到哪里去。

阿闪气喘吁吁,跑出去了老远,才敢停下来歇息,他把捂着鼻子的手拿下俩一看,满掌心都是血。

骂骂咧咧没好气,这阿枫为了一个娘们,连兄弟情都不要了。

这叶沁涵有什么好的?他可还真是没看出来。

“这位先生,你还好吗?”很轻柔的女声,像带了一缕清风,还有小女儿家的娇俏。

阿木的思绪被打乱,十分生气,可是在看见眼前的女孩的时候,怒气瞬间蒸发了般。

叶晓云在陆母那里吃了瘪以后,一直没有见到陆瑾旭的本人。她还是有些不甘心,想到和闺蜜发誓要把人追到手,怎么可能就这样轻易放弃。

所以她一直逗留在A市,没有回许城。

这几天漫无目的的寻找,消磨了她的一点志气。

今天她也是出来闲晃,看到马路边坐着的高大人影,捂着鼻子一手鲜血似乎是受伤了,看起来有几分眼熟。

叶晓云眸光微闪,抓住机会,走过来问。

越看阿木越觉得眼熟,好像就是在陆瑾旭跟前见过这个人。

“啊、啊,我没事,我很好!”

叶晓云是个白皙清丽的妹子,发丝柔顺,一甩,空气中都是她好闻的发香,嗓音也很好听,带着江南水乡的温柔软语。

阿木最喜欢这一类型的姑娘,温温柔柔的,格外会体贴人。

然后他发现他话都说不利索了。

叶晓云“啊”的轻呼一声,指尖颤颤巍巍的指着阿木的脸,语气十分担忧:“你的鼻血还在流,肯定很难受吧?我们赶紧去找一家医院看看。”

叶晓云眉尖蹙起,还从包里拿出纸巾,递到阿木的眼前:“你先拿纸巾擦一擦,我们现在就去医院。”

阿木愣了愣,结果指尖,捂到鼻子上,感觉鼻尖都是一股子清香。

而叶晓云一家吃力地要把他扶起来。

这是把他当成一个行动不便的病人了?

阿木笑笑,却觉得温暖。顺势就站了起来,对着叶晓云故意咳了几下,“我还好,一点小问题不用去医院的,只是这天气热,容易上火流鼻血。”

面不改色说着大谎话,叶晓云眨眨眼,很认真的点点头吧:“是的,那你可得多喝点凉茶!真的不需要去医院吗?”

这纯洁可爱的小模样,简直让阿木心花怒放,恨不得想把人直接带回去好好珍藏起来。

这样的小姑娘才是适合他的啊,像刘菲菲和叶沁涵那种女人,根本就是男人的灾难。

所以说,人都是盲目的,如果阿木肯仔细瞧瞧叶晓云的脸,就会发现她和叶沁涵长得有几分相像。

“不需要的,谢谢你关心我,我请你去吃饭吧?”

叶晓云见目的达成,按捺下心中的欢喜,“好啊。”

阿木在追人这方面,可是十分上道。这一晚上,又是吃饭又是看电影,早就把找叶沁涵的事情忘的干干净净。

可是,命运之神,好像就是喜欢捉弄人。你偏偏想要得到的东西,他反而想尽方法阻挠你去得到,可是你不曾想过的,就眼巴巴的,要送到你跟前。

叶晓云晚上吃饭的时候,有些兴奋,不小心就提到了她不常提到的表姐。

“你知道吗?我有一个很漂亮的表姐,就嫁给了一个有钱人,日子过得很舒服,”叶晓云被阿木半搂着,身子几乎都贴到了他身上,“可是我姐夫根本不爱她,呵呵,这又有什么意思呢?”

阿木此刻心猿意马,恨不得把眼前的人抱起来狠狠的吻,手上也开始不老实动作,哪里有时间应和叶晓云的呢喃。

叶晓云继续说着:“我也很漂亮啊,而且,我性格比她好多了,嘿嘿,所有人都这么觉得。”为什么陆瑾旭不选择她呢?

她被人捧着捧习惯了,越来越骄傲,觉得什么都比别人好。她是尊敬和喜欢叶沁涵这个表姐,可是在见识到陆瑾旭这个优秀的表姐夫后,那种滋生的嫉妒情绪,便开始在她心底扎根。

现在喝醉了,阴暗的情绪便不受控制的跑出来。

阿木也明显感受到她的怨气,手悄悄在伸进叶晓云的衣摆的时候,嘴上不忘安慰道:“是的,你可真是一个讨喜的姑娘。”

叶晓云这才满意,她自然感受到了到了她腰间的手,她也没有喝的那么醉,只不过,装作不知道罢了。

她要得到陆瑾旭,不付出点什么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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