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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晚西(十三)(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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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十三已经被他调到外交所去了, 抓刺客的事情, 十三通过飞鸽传书已经告诉了他。

渐离这个人,他不仅知道, 甚至还很熟悉。

一直以来, 百姓统称扰边的敌人为胡人,实际上最主要的是女真族。女真族族长□□无忌年事已高, 有七个儿子,其中六个兵强马壮,早已占据一方势力,乌尔汗是他最小的儿子,其母是汉人女奴, 因此地位最低。

明面上的消息,乌尔汗是被六个哥哥逼迫, 驱逐来到中原的。但秦穆分析,未尝没有乌尔汗自己顺势推舟的意思, 毕竟,族内六个哥哥已经成年, 势力分割完毕, 他没有出身, 没有地位, 继续待下去, 只能任人宰割。

来到中原, 置之死地而后生, 未尝不是机遇。

果然,他蛰伏两年,化名渐离,当了一名琴师,以青楼妓馆为据点,买卖消息,势力迅速壮大。抱月琴行就是其中一个据点,明面上,买卖古琴,辅以女乐班子出演,实际上,培养了暗探无数。

这些女乐,多被朝廷官员收入府中,酒酣情浓之际,露出一两句消息,辅以重金,此后就上了贼船,好几个大官或者被策反,或者因此下马。

这一次抱月琴行被端,实在是因为,这个冬天长,女真牲畜冻死不少,日子过不下去了,想撕毁和平协定,让乌尔汗牵制秦穆的行程,他们主动暴露出的,不然,还不知道要隐藏多久。

乌尔汗实在是一个心机深沉之人。

这封信明显是挑拨之意,秦穆拿出笔,分析里面可能得到的信息。

其一,一场硬仗无可避免,为真,至于时间,很可能一场烟雾,为假,有可能今晚,甚至明天,一场试探性的劫掠就会到来,须得做好准备。

其二,为半烟而来,是假,与半烟相识是真,情谊……

秦穆丢下了笔,一再告诫自己,不必动气,保持平和的心态即可。将纸上所书涂黑,揉成一团,烧掉了。

这一夜,他眉头紧锁,将军事地图拿出来看了又看。

灯,亮到了天明。

那封信,搁在了案头,拿镇纸压住了。

五更刚过,他揉了揉通红的眼睛,穿好盔甲,出去了。

洛简简美美地从梦中醒来,看到外头的朝阳,心情敞亮。梳妆完毕,正打算出门,好好逛一逛将军府,看一看秦穆常年生活的地方。

可是不认路,还好一个侍女等在门外,殷勤服侍。

那侍女一路相伴,十分热情,就是话多了点,走到半路,捂着嘴巴惊叹了一下,拍了一下自己的脑袋:“您瞧我这记性,一个叫渐离的人给了您一封信,被人呈到将军面前了,说有可能是间谍传递信息,将军人品甚好,对姑娘十分信任,说不用拆开,让您自己去看呢。”

洛简简心里面一个咯噔,你这个男配又在搞事!不用想,也知道是离间。

秦穆一向理智,她有这个自信,他不会因为一封信对自己生疑,但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怀疑的种子往往就是这样埋下的。

她急急忙忙来到秦穆的房间,秦穆已经不在。既然他交代了自己看,肯定是处于对自己的信任。也好,先看看,那混蛋写了什么,心里好有个数。

她扫了一眼,就在案头找到了那封信。看完之后,舒了一口气,这也太假了,一副苦情男配的口吻,秦穆肯定不会相信。

对于信中二人的过去,琴瑟共舞的事情,洛简简冥思苦想,陷入了深深的怀疑,因为对之前的事情并不清楚。

她又将信展开,眼珠子都贴到信纸跟前了,恨不能多找出一些线索,免得那个混蛋又想出新的招数诬陷。

“查一下,那个侍女什么时候进来的,悄悄拘起来审问,问不出来,就收拾了。”秦穆站在高塔上,看着自己的房间,冷冷地吩咐。

“是!”暗卫悄悄退下。

洛简简仍拿着信纸,举到鼻端,看着洛简简陷入沉思的模样,秦穆心中有一丝隐痛,简简,我没有参与到你的过去,是遗憾。

乌尔汗的信,我半个字都不信,但是我很羡慕,他能长久与你相伴,我只恨,你我相处日短,情思不稳,待我斩断荆棘,定携手与你共处将来。

这是哪里的墨?松烟墨?洛简简细细闻着,能不能根据产地,推测出他活动的路线?洛简简苦苦思索,很快发现这种行为,实在是太烧脑,她不是刑侦专业出身的。

想那么多干什么呢,在敌人身上花时间,太不值当。秦穆和她都开开心心,才最重要。

于是,将信仍然放回原处,去逛凉州城了。

洛简简早就打算给秦穆送一个荷包了,她还没有忘记,上次在悬崖下,从秦穆胸口掏东西的尴尬场景,太影响颜值了,她发誓要送给他一个荷包。鉴于自己没有手艺,她财大气粗表示,可以买。

谈恋爱,送一个定情礼物给对方,这样比较有仪式感。

结果并不理想。东逛逛西逛逛,发现凉州城这边的东西大多粗犷,吃食多,牛肉干用条计算的,菌菇用袋子装,装饰品,多是牛羊角等大件物品,没有像荷包这样的精致东西。

好不容易寻到一家卖荷包的店,里面有荷包,但是做得很实用,装半只羊什么的不在话下,做工颇为粗糙,和贵德庄那边的手艺,无法想比。

她不禁生出了一个想法,干脆自己做一个,但是她心里有数,手艺吊儿郎当,根本就没有办法和别人相比。

没事儿,反正手里头有银子,可着劲儿的掏出了银子,买了上好的细绸布。

简洁不要紧,反正是她亲手缝的,也算是一份心意。她的针脚针线都还可以,就简简单单把荷包缝地四四方方,内侧,花了一点心思,画上了一朵玫瑰花。

实际上,什么兰花,竹子,枝枝丫丫太多,很难绣,她的水平跟不上,而玫瑰花的颜色饱满单一,这样绣起来会相对容易一些。而且,玫瑰花代表了爱情呢,寓意多好,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

就这样,画了一个钟头,缝好了荷包,花了一天的时间,和府里面地绣娘请教,堪堪绣好了一朵羞答答的红玫瑰,藏在荷包内侧。

拿了荷包之后,她塞在秦穆的枕头底下,隔了一段时间,又将荷包拿出来,心里想着塞在枕头底下,是不是太太太直白了,于是又将它放在案桌上,又觉得桌上书籍太多,摆着一个荷包,好像不太协调,几番挣扎,决定拿在手里面。

想象着,秦穆一脸倦色归来,她假装不经意路过,丢在他身后,“咦?”地上谁掉了什么东西,然后秦穆就会说她鬼主意多,一定会开心。哈哈,就这么办。

秦穆在军营。

军营里面正磨刀霍霍,做好了战斗准备,有确切的消息,今晚女真可能会派先头部队来偷袭。

秦穆在擦剑,剑身寒光颤颤,映出他俊俏的眉眼,眉间,藏着一抹愁绪。

“你去。”

“将军都擦了几回剑了,肯定有心事,别打扰,等会儿再说吧。”两个传信兵悄声议论。

“说吧,什么事?”秦穆收回剑。

“方先生求见。”

“进。”

方算子脚步仍然不急不缓,但是那长脸却更长了,他拱了拱手:“将军欲亲自出战,为何?”

“先生不必多言,我并非冲动。此一战,乃出城首战,关乎士气,我方必胜。没有人说当了将军,就不能做前锋。”秦牧语气决然。

方算子看他语气坚决,不好驳了他的颜面,何况,也算尽了劝谏之职了,于是闭了嘴。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皆抱拳,应是。

入夜,平家镇,杂乱的马蹄声踏破了平静的小镇。

“咻咻!”口哨声响起,马儿集体停下,马上下来一群身强力壮的匪徒,冲到各个门前,用力踹开。

门是空的。

“不好!上当了,快走!”

四周整齐划一的脚步声,盔甲摩擦声可清晰听见,有人用胡语喊话,“投降不杀。”

“走你妈的,几个汉人,两脚羊怕什么,拼了。”一个头头模样的人举着刀,往前冲。

长箭破空而来,刚才还在说话的头头,喉咙被射穿,捂着脖子,瞪着眼睛:“秦,秦穆,回来了!”身体直直地从马上坠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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