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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第102章(1/1)

Peter对于对话被打断有些无奈。出于礼貌,他对沈秋华报以歉意的眼神, 沈秋华摆手示意没事。

凌湘君顺着Peter的目光看过来, 仿佛才看到沈秋华一样, 笑道:“秋华啊,没想到你也在这里。不好意思啊, 刚才只看到我的老朋友Peter,没注意到你。这段时间你过得怎么样?”

这种小伎俩沈秋华前世不知见过多少,当下不动声色道:“还好吧。倒是挺忙的, 没什么时间休息。”

凌湘君已经休息一个月没开工了。不是她不想开工,实在是接不到合适的剧本。网剧她这一年演了不少,可是拨出来并没有什么太大的水花,都赶不上去年的《莫道无心》。她想接电视剧,哪怕是个女二号也可以。奈何经纪人能帮她接到的角色都是女三、女四这样的,凌湘君当然不肯了。这样高不成、低不就的, 导致她到现在还没有接到合适的剧。

内心里,凌湘君总有一个衡量的标准, 或者说比照的对象, 就是沈秋华。在她看来, 自己入圈比沈秋华早,资源比沈秋华多,演技也不差什么,凭什么沈秋华已经出演电视剧的主角了, 她却只能在网剧里折腾?不是说网剧不好, 只是如果只能在网剧里混, 那就是不入流的演员。

听到沈秋华这么明显的意有所指的话,凌湘君脸上维持的笑容瞬间消失了。“秋华,听说你之前得罪了人,被封杀了。”

“我有我的原则。有些人不识好歹,得罪了便得罪了,有什么了不起的。”

凌湘君心中暗骂:“真够能装的。被封杀那会儿还不是惨兮兮的?”

“听说你那会儿让你的助理出来演戏?难为你怎么想的?”凌湘君掩口轻笑。

沈秋华扭头看了一眼杨琼,“那是我的助理有本事,我当然不能埋没了。”她无谓和凌湘君打嘴仗,冲着Peter点点头,和杨琼一起离开了。

“摇头做什么?”沈秋华看到杨琼微微摇头,抬头笑问。

“我在想凌湘君什么时候能学聪明。”

沈秋华拍了一下她的手。“不许想她!”

难得娘娘也有吃醋的时候,杨琼再次感叹地方不对,自己也只能干看着。

一场活动,想见的不想见的都遇到了。沈秋华的造型在活动刚刚开始的时候就被记者们发到了网上。此时沈秋华的微博超话里都是炸的。长靴短裙的沈秋华,这可是粉丝没见过的。

等到活动结束的时候已经九点多。乔玉初让自己的助理过来请沈秋华。几人一同去了一家老的书画店。

汽车在书画店门口停下,几人下了车。沈秋华借着月色抬头看门口的招牌——闲云斋。

“好名字啊!”沈秋华赞道,“谁不想做个闲云野鹤呢?”

“就知道你会懂。”乔玉初并没有去敲门,而是带着她转到了店铺的侧面,这里竟然有一个小门,门里面亮着灯。

乔玉初的助理叫石头,石头上前去敲门。很快有一个五十岁上下的男人过来开门。见到石头,他朝着后面一看,看到了乔玉初,立刻露出笑容。“你们来了,快请进。”

几人进了门,来到二楼。房间里面的温暖让沈秋华缓了一口气。她今天穿得不多,就算外面披了衣服,依旧很冷。

来到温暖明亮的会客室,乔玉初正式为两人介绍。“秋华,这位就是闲云斋的老板,也是我的老朋友李毓林。”他又转头随着李毓林道:“李哥,这位就是我的忘年交沈秋华,我的那幅字就是她写的。”

李毓林伸出手和沈秋华握了一下,“早就听小乔说你们的交情。看了你的字啊,我真的很难相信这字是你这样一个年轻姑娘家写的,说是比我年纪大的人写的我都信。”李毓林说到这里感觉这话说得不对。“你别误会啊,我的意思是你的字很吃功力,没有二十年以上的苦功是很难达到的。而且,并不像姑娘家写的字。”

不得不说,李毓林话里话外还是透着一种怀疑。杨琼一听,这是懂行的人。只有真正懂书法的人才能从一幅字上看出这么多。

沈秋华的字师承其父。沈家老爷子历仕三朝,一笔书法满朝闻名。沈秋华幼年时都是对着父亲的字练习的,久而久之,她的字便也没有了年轻女子的模样。

“李先生过奖了。我自幼练字,到了这个年纪也就只能是目前的水平了,再难精进。”

乔玉初已经等不及了,催促着两人赶紧进入书房去写字。李毓林带着众人进入书房。这是一间不大的房间,里面的陈设很简单。四面的墙上都是书架,架子上放满了书。房间中间摆着一张大桌子,上面除了文房四宝等书法用具外再没有其他。

李毓林慢悠悠从旁边的书架上拿过来一套笔墨放到桌子上。乔玉初的表情无比骄傲。“秋华,你快来看,这是我前段时间收到的好东西。”

沈秋华跟着过来细看,墨是徽墨。包装极为精美,盒子上描金的三个字“紫琼霜”。沈秋华一见这三个字眼前就是一亮。“绩溪墨。”

李毓林在一旁不住点头。“沈小姐果然懂行。”他拿出一块墨锭刚要研墨,沈秋华身后的杨琼突然开口道:“老先生,我来可以吗?”

李毓林抬头,仔细打量了杨琼。方才他一眼就看出杨琼并非同道中人,也就没有太在意。如今听杨琼的话,竟似很懂的样子。他让开位置,杨琼上前开始研墨。

杨琼其实并不懂这些东西,她前世给沈秋华研墨那么久的时间,别的不会,要说研墨这活,她可是没服过谁的。

乔玉初也没想到杨琼研墨的手法非常熟练而专业,“果然是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秋华,你的助理都成了内行人了。”

沈秋华习惯了自己写字杨琼研墨的日子。如今看到杨琼研墨,她的心里格外柔软,只觉得岁月静好,墨香悠长。

“她只会研墨的。”

乔玉初挑挑眉,看着自家的助理石头,摇摇头。“我家这个什么都不会。”石头委屈脸。

“秋华,墨都研好了,你可得给我写一幅字。”

沈秋华并不矫情,“乔哥想要写什么?”

乔玉初早就想好了。“这次我可要给你出难题了。前段日子读李白的《将进酒》,只觉得是难得的好诗啊!”后面的话自不必说了。

沈秋华从一旁的宣纸里面选了一张整开的宣纸,杨琼过来为她铺好纸,用镇纸压好。沈秋华这时已经选好了一只狼毫笔,微微沉思了一下,就落笔开始书写。

这一次她写的是行书。相对于狂放的草书,沈秋华的行书十分规整,却又有一种霸道潇洒的感觉。

李毓林看她一路往下写,不住地点头。

直到沈秋华写出最后一句“与尔同销万古愁”后,李毓林才开口,“沈小姐果然厉害!这一笔字实在太难得了。”他的眼睛里都是星星。

沈秋华放下笔,改用了羊毫提字。之后拿出自己的印章,在提字下面盖上自己的章,这才后退一步,把空间留给乔玉初和李毓林。

“好字啊!好字!”李毓林低头恨不得贴近宣纸去细细地看。

“李哥,这次信了吧?秋华是真的这么厉害。”乔玉初这个书法圈子里的新人,觉得自己找到了个很牛的靠山,骄傲得很。

“乔哥,李先生,你们过誉了。我的字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并不算好。”这话是当年沈家老爷子对她说的。沈父说她的字终究时间尚短,不足以成名成家。可惜她没有更多的时间跟在父亲身边学习,唯有入宫之后勤加苦练而已。

“秋华,你就是谦虚。”乔玉初美滋滋看着桌子上的字,像个小孩子看到了自己心仪的玩具一样。他身后的石头上前小声道:“哥,半夜了。你不睡沈小姐还是要睡的。女人熬夜对皮肤不好。”

乔玉初一听立刻道:“秋华,我让石头送你们回去。这盒紫琼霜你一定要带回去。我一共就得了两盒,我们一人一盒。”

沈秋华并不客气,直接让杨琼收了。转身看到李毓林还在低头看着那幅字,不觉笑道:“李先生,如蒙不弃,我愿意写一幅字送您。”

李毓林霍然抬头,“真的?”

沈秋华淡笑点头。“李先生想写什么?”

“你随意。不用写这么多字,几个字就好。我裱起来挂在店里。”李毓林激动。

沈秋华略一沉思,提笔写下端正楷书——笔墨春秋。提字、用印一气呵成。

李毓林看得爱不释手,一个劲地道谢。

“李哥,别只是道谢,你店里以后有好东西想着点秋华。好东西给她也不亏,对吧?”乔玉初急忙帮着说话。

“那是。”李毓林也不是平白要人东西的人,从自己的小柜子里拿出一方好的砚台送给了沈秋华。

沈秋华和他就客气很多,毕竟第一次见面,交情还没到这个地步。

李毓林坚持送,最后她还是收了。石头送了她们回到酒店已经是深夜,两人草草洗漱完相拥而眠。

第二天早上醒来,两人都有一点不真实的感觉。沈秋华将头枕在杨琼的胳膊上,赖在床上不起来。

“秋华,那方紫琼霜价格不菲吧?”杨琼觉得仅仅是外面的木盒,就不便宜。

“那是绩溪制墨匠人用古法制作的松烟墨。工艺繁杂,出产极少,是难得的佳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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