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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第五十一章(1/1)

小可爱, 因为你的订阅比例不足一半,48小时后恢复正常可看。 考试都没有跟韩非说话让李思感到紧张,她手里心里有点冒汗, 大概是在同学们的烘托声下, 韩非身上的光环太盛了吧。

何况两个人今天才见面认识, 也没什么可聊的,韩非是王族贵胄, 跟她生活水平完全不同, 李思也不懂王族的人整天如何安乐度日的。

“今逸兄。”这时候王仲从考场里走出来了,见韩非、李思正站在一起, 就快步走来。

王仲指着李思, 对韩非笑道:“这位啊, 是李思小贤弟,字通古,你们两人的字,一人通古一人知今,还是绝配。”

“说笑了,李思怎么敢与非公子相比。”李思这点自知之明还是有点,在拜读韩非大作之后尤其敬佩。

“你们以后就叫我韩非吧, 比起别的称谓, 我更喜欢名字。”韩非柔声道。

“那行,我就不叫什么今逸兄了, 叫你韩兄。”王仲笑了笑。

韩非似乎不喜欢自己的字, 今逸这个字挺好的啊, 李思想了想,有那种今朝有酒今朝醉的感觉。

说了几句话,山庄来了个小童子,是荀卿的书童,奉荀卿之命前来请韩非一叙。

王仲满是羡慕的目光看着韩非翩翩离去,又是一声长长叹息:“有匪君子,我不如也。”

李思凝视着韩非潇洒俊逸的背影,眯了眯眼,像是全身每个细胞被点燃了一般,是,她现在无法与韩非相比。但不意味着,她永远不如韩非啊。

她不自量力地给自己定下了第一个目标,那就是超越韩非!

也只有不断努力不断学习,获得成功的那一日,她才配理直气壮地站在韩非面前,笑谈风云,指点江山。

李思恍然大悟,原来骨子里,她是这么有野心的一个人啊。

韩非的那个背景,李思凝望了许久,直到消失在眼帘中。

李思记住了这个背影,她想,大概永生永世都不会忘记了,她与韩非都有着同一个信仰:天下之法,执行不怠。

考试完后,学子们都离开桃李山庄,等待六日后的榜单结果。除了一个人,那就是韩非,被荀卿盛情留住在桃李山庄。

这几天李思没什么事儿做,住客栈也是要花钱的,于是就呆在客栈里为孟玉抄书,赚点小钱钱。

李思打听过了,今年来求学的学子中根本没有一个叫李斯的人,她不得不相信也许,她就是那个举世无双的政治奇才李斯。

这是不是意味着,今后秦王嬴政创造的新世界,她也以重要身份参与了?

若是如此,那韩非便是她一生的朋友,一生的劲敌。

“其实也还不错,不过我只和韩非做朋友,不把他当做敌人。”李思眼角弯弯露出笑意。

一边抄书,一边哼起了小曲儿,李思心情很好,她决心在这个时代创造难以想象的奇迹。

阳春三月,万物复苏。

李思抄书累了,就推开窗户,望望窗外蔚蓝的天际,这个时代的空气真好,天真蓝。

又是全新的一天,李思每天都神采奕奕的,一想到自己能成为改变历史的人,就兴奋激动得发狂。

连续激动了好几天之后,终于那股劲儿过去了,李思又回到了现实。

毕竟现在的她就是个普通学子,并不是那个权柄滔天的秦国丞相李斯,一条漫漫辛苦的奋斗之路摆在眼前。所有的美好,不过是她凭空臆想出来的罢了。

桃李山庄发榜的日子到了,学子们都赶着过去看查看成绩,究竟能不能留在这儿学习。

本届学子第一当之无愧是韩非,甲班共有三十六个名额,李思热泪盈眶地看到她的名字出现在了甲班倒数第二个。

“运气这么好?我也分在甲班了?”孟玉惊喜得一把抱住了李思,他正是甲班倒数第一名。

孟玉这个名次其实有点水分,荀卿听说他是秦国廷尉之子,秦国名师那么多,他却千里迢迢来到兰陵。所以荀卿就给了个人情,把孟玉分来了甲班。

甲班可是荀卿先生亲自开课指教,乙丙丁班只能偶尔开大课的时候,才能聆听荀卿教诲。

李思满面春光地推开了孟玉,甲班,是个不错的开始,名次虽然有点低,但未来的路还长着呢。

按规矩每一届的甲班学子可留宿在桃李山庄,李思也就能省下一笔住宿费。

山庄的住舍有限,所以几乎没有单间,都是两人一间。

这倒是让李思难为起来,虽然她也习惯性把自己当做男儿身,但毕竟是个女孩子,这要是跟别的男子同住一间房……很不妥当。

住舍抽签分组决定,李思抽了个云水间的签儿,也不知道室友是何人。

“李思小贤弟,可算找到你了,你得帮帮我!”孟玉拿着一个签走过来,忙问李思,“你是什么签?”

“云水间。”李思答道。

“哎呀,我是明月间,我们换个签儿吧。求求你了,小贤弟。”孟玉双手合十,一脸沮丧。

“为什么要换房间,你的室友是?”李思不解地问。

孟玉凑到李思的耳边,轻声道:“是韩非啊!天啊,我怎么会和韩非分到同一间!”

李思惊呆:“你不是很喜欢韩非吗?”

“喜欢归喜欢,我们大家都喜欢韩非,可不代表我们愿意跟他成为室友啊。他那么光鲜出众,跟他同吃同住三年,一定会憋屈死的。”孟玉向来风流倜傥,可经不住这样的打击,站在韩非身边,再自信满满的人也会变得颓废。

而且孟玉等人早有耳闻,韩非随为人温和,但是个做事很严谨的人,提倡执法严明,了无生趣。比如室友犯了错,他绝不会包庇姑息。

“……”李思还没弄明白孟玉这脑回路。

孟玉不断恳求着:“求你了,小贤弟,你要肯换,我给你金子。”

谁让李思缺钱呢,抵不住金子的诱惑,答应了孟玉的要求,跟孟玉换了签。

和韩非做同窗室友,没什么不好的,如此李思就能更深入地了解韩非的为人,了解韩非的学识。

李思背着包袱来到“明月间”,其实韩非可以搞特殊待遇,独自住一间房的,但他拒绝了山庄给的便利,认为老师定下的规矩不该为任何人随意更改。

“韩兄。”李思进门后一眼看到了韩非,脸上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李思早就做好了心理准备,既然和韩非做了室友,就不能再把他想象成高高在上的样子,他们是平等的同学关系。

“是你啊,李思贤弟。”韩非正想着自己的室友会是个什么样的人,见到李思后,欣然而笑。

“以后同窗而读,有劳韩兄多多赐教。”李思开始忙活着收拾行李,她也没有过多拘泥于自己的女儿身,相信韩非是个君子。

韩非也搭把手来帮忙,见李思随身还带着些书简,便随手一翻,看到了自己写的文章。

李思手慢一步,只觉得有点小尴尬:“呵呵呵,韩兄,你的文章我看过了,真是由衷佩服,佩服。”

“这小篆书法写得真好,是出自何人之笔?”韩非问,惊艳于这一手妙笔书法。

“李思不才,这是我前些日子随性练字写的。”李思嘴角挤出笑意,脸色火辣辣发烫,若是让韩非知道她也崇拜着他,那她岂不是很没面子?

人嘛,总会有点面子思想,李思可不愿成为追逐仰慕韩非大才学子中的一员,她的目标远不止于此。

韩非饶有兴致地欣赏着李思的书法,赞慕的目光扫视了一番李思,听说李思是甲班学子中年级最小的,便赞了句:“英雄出少年。七年前,我像你这么大年龄的时候,不如你。”

“韩兄谬赞。”李思也不知韩非此言是否客套话,总之听了心里美滋滋的。

李思收拾好行李后,差不多到了晌午,王仲来找韩非,孟玉来找李思,说是食堂开饭了。于是四人便一同前去吃饭。

凡是有韩非在地方,总能引来了不少焦点,李思跟着韩非走,很快大家也就知道了她的名字,总结起来便是:她是李思,今年才十三,小篆写得极好,分入了甲班,韩非的室友。

于是别人在见到李思的时候,都会指点:瞧,就是那个谁谁谁,李思啊,他是韩非的室友。李思在桃李山庄,多了一个绰号——韩非室友。

两天下来,李思总算明白,孟玉当初不惜慷慨送出金子,也一定要跟她换房间的原因了。

“韩非室友”这个称呼确实让李思心里不大舒服,他们也不叫她的名字,可嘴长在别人身上,要怎么说,李思也管不着,只能眼不见耳不听心不烦。

此时阵阵疾风拂来,乌云沉沉,李思抬头望天:“怕是要下雨了。”

“恩,那我们往回走吧。”韩非回过身来,冲李思轻笑。

天越来越阴沉了,春雨绵绵,雨滴飘落到李思头顶上。

这儿离停马车的位置还有点距离,李思双手抱着头嘀咕:“又不是夏天,雨是说下就下,出门时看天气好,也未带伞。”

“靠过来点。”韩非见状,担心一会儿雨会下得更大,便将外袍脱下,高举头顶,披在两人的头上挡雨。

李思靠在韩非身旁,韩非一手绕过她的头顶,两人往回走。

“贤弟,你身上是带了什么香囊吗?”两人靠近得亲密无间,韩非嗅到李思身上有淡淡的独特香味。

“没有啊。”李思抬起手臂闻了闻,她哪里会带香囊在身上,“不香啊,韩兄说的怕是花香。”

平时和韩非在一起,李思未曾多想,可这会儿偎依在他身边,李思感觉到一个高大的身影护着自己,竟然开始心跳砰砰了!

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李思越想越是脸红,她好歹也是个女儿身,不该和韩非走这么近吧。

李思开始纠结起一件事儿来,那就是要不要告诉韩非,她其实是女扮男装来兰陵求学。

就在这忐忑不安之时,神色恍惚的李思脚下一扭,跌倒在地“哎哟”叫了声。

“怎么了?”韩非右手有力地扶起李思。

“……”李思脚踝处阵阵剧痛感,是扭伤了,脸色难看得要紧。

“小心点。”韩非关切道,“我看看。”

韩非蹲下身,轻轻捏了捏李思的脚,李思连连摇头,眼巴巴道:“好痛,动不了。”

“看来是不能走了。”韩非微微锁眉,“来,我背你。”

李思坚持着往前走了一步,痛得厉害,的确不能行走,于是红着脸:“劳烦韩兄了。”

“没事儿,你拿着这袍子做雨披。”韩非把外袍递给李思,背起她了。

“是我太不小心了,走个路都能扭伤。”李思心里是万分过意不去的,暗暗自责。

“你不重。”韩非背着李思,一步步往前走着。

看来老天爷是不让李思告诉韩非,她是个女子的事实,罢了,那便不说了。

空山听雨,李思第一次亲身体会到这个词的意境,美景醉人。

“韩兄,有时候你会不会烦我?觉得我事儿多?”李思心里忽然冒出这么个想法。

“怎么会呢。”韩非很喜欢跟她在一起,他以前的世界是冷清孤独的。认识李思后,才有了另外一番心境,这种感觉很好。

李思甜甜笑了:“那我跟你讲个笑话吧。”

韩非唇角微扬:“好啊。”

“楚人渡江,剑从船上掉进水里,他忙在船上用小刀记号。船夫问他为何如此,楚人答,这是我剑掉下去的地方。”李思的头靠在韩非宽实的后背上,“船夫怒了,你刻记号我不管,但你为何在船底凿了个洞,现在船漏水了!”

“哈哈哈。”韩非还是头一回听到这个版本的刻舟求剑。

不知不觉雨变大了,就这么一步一步,李思把韩非的外袍顶在她的头上,两人回到了马车所在之处。

回到桃李山庄,韩非让崔宁去请来大夫,为李思上了药膏。

大夫吩咐没什么大碍,上了药休息两天,别急着走路,就好了。

孟玉与王仲听说李思扭伤了脚,也来明月间看看她。

“李思小弟,我就说了嘛,爬山不好玩,还不如在房间里睡觉。”王仲泡了清茶,端给李思。

“明天啊,你就好好呆在房间里歇着,哪儿也不许去!”孟玉把今个儿玩兰陵城时,买来的各种点心带来,邀请大家品尝。

李思也不答话,她今个儿玩得开心着呢,就算是扭伤了脚,也抵不住心里的乐呵。

韩非方才被荀卿叫走了,所以房间里只剩下李思与他们两人。

“夫子叫走韩兄,莫非又是与宋卿有关?”孟玉敲了个二郎腿,吃着美味点心,挥了挥手,“你们尝尝这个桂花饼,甜。”

王仲拿起一个桂花饼咬了口:“谁知道呢,我心中对宋卿一直有困惑。”

“什么困惑?”李思问。

没了韩非,这三人八卦起来更欢腾。

“宋卿乃楚国第一美男,才华出众,风度翩翩,仰慕他的女子也不少,为何他不娶妻生子呢。”王仲眉头一皱,他比宋玉小十岁,家里都已有妻儿。

孟玉表情亮了:“你别说,我听过一个市井传言。”

“什么传言?”李思又问,学子们平日闲来无事,对各种消息道道都很感兴趣。

“宋卿奏曲阳春白雪,写《神女赋》都是为了一个女子,而宋卿为了这个女子立誓,终生不娶。”孟玉摇晃着脑袋。

“阳春白雪乃千古绝唱,完成传唱者是……”王仲惊然,“那宋卿心仪的这位女子,莫不就是莫愁女?”

李思仍然迷惘中:“莫愁女是何人?”

“此女名叫莫愁,国色天香的绝色美人,这世上没有哪位女子的歌比她唱得动听,舞跳得比她精湛。”孟玉解释道,“有人说,宋卿写的《神女赋》原本就是为了她。”

“你们知道的还真不少嘛。”李思眉头轻挑,“原来还有如此才子佳人一段良缘。”

“咳咳,只怕不是良缘,而是爱而不得。”孟玉耸肩,“楚顷襄王还在世的时候,万分爱慕莫愁女,而宋玉那时不过是少年。”

“额,其实我心里还有一个疑惑,来因韩兄。”王仲又抛出讨论点,“韩兄这个年纪,也该娶妻了吧。”

孟玉的表情再次亮了:“我又有一个耳闻!韩兄是不会急着娶妻生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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