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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还有麻烦(1/1)

Ps:写的比较伤感,提前写死一个人,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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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天浩听得出陆筱敏口气中的黯然神伤。

不过怎么说,她和高洋间毕竟有这么多年感情,虽然最后阶段夫妻反目乃至离婚,但高洋一死这消息传出,对她依然有巨大的冲击力,让人不由自主地感伤。

就算离了婚,高洋还是小虎的父亲,总归和其他陌生人的观感不一样。不管陆筱敏对高洋是不是充满恨意,起码不像普通离婚人家一样提起前夫就恨不得他去死,她没希望高洋倒霉,好自为之这句话也不过是下意识的提醒和规劝。

她只希望高洋能从中汲取教训,和小雪把日子过下去,不要再折腾了,没想到会是这结局。

就连常天浩也是唏嘘不已,无论他与高洋间有过什么不愉快,现在都尘归尘、土归土了。

但必要宽慰还是得说:“让超哥先去吧,这还不一定是确切消息……再说,从高洋走上这条路开始,从他对你、对超哥的规劝置若罔闻开始,他就已在错误道路上走太远以至无法回头了,我本希望他逃出去能有个崭新的开始,谁知造化弄人,唉……”

陆筱敏点头,然后轻声道:“你也留意点,李恒和新世纪也知道了这消息,可能要牵扯到你。”

“我?”常天浩怒了,“这关我什么事?又不是我害他的。8月底离开钱塘后我和他就半点关系也没有了!”

“但他们说你有笔和高洋联手操作的交易并拿到了钱,这里有麻烦,具体我说不出来……”陆筱敏道,“说不定过两天会给你电话。”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了。”常天浩柔声道,“你好好休息,把小虎管好,噩梦终究会过去,不要吓着孩子。”

陆筱敏迟疑半天后道:“我打算去见他最后一面,不管怎么说都做了这么多年夫妻……”

“是该去一趟,路上当心,多和超哥联系。”

陆筱敏提起的这件事对常天浩来说还真是个不大不小的麻烦。

随着账目清点推进,新世纪方面已把高洋去年来对自营盘资金的挪用情况都查了清楚,特别是香港危机中高洋挪用自营盘情况也查明了,本来单位资产没少,人也挂了,这事就不该追究,问题出在李恒咬着新世纪不放。

他的理由很直接:这次损失是他和高洋间代客理财的事,亏400多万他认了,但最后被挪走的83万完全是新世纪管理体制失去制约导致,不管高洋死不死,他都要求新世纪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新世纪方对此没法推卸责任,毕竟高洋是法人代表,操作亏损还可以说你们私下违规,这挪用就摆不脱嫌疑。但让公司赔款83万也不能接受,总公司非炸锅不可,于是负责清点、准备接收营业部管理的薛总监提了意见:把常天浩分到的那100多万追回来。

他认为这笔收益是以挪用后的自营盘资金为本金取得的孶息,既然本金归属新世纪毫无疑问,随之产生的孶息自然也该归属公司,高洋又不拥有对这笔资金的实质控制权。

只要能拿到这笔款子,就可补李恒的窟窿,刘副总等人考虑后同意了这说法并向钱塘专案组提出追加常天浩为案件相关利益人。

放下电话,常天浩火了:新世纪这帮王八蛋太特么不是东西,八竿子打不着的事都能扯到自己?真是醉了!

于是他直接操起电话给李恒打过去:“李总,新世纪居然找我还钱,说要用我的钱来填你的窟窿,天下有这么滑稽的事么?”

李恒打着太极道:“常总,这种事我也不想的。你看,我不是也没打电话给你?我只管新世纪要钱而已,至于他们管不管你要钱我控制不住啊……”

常天浩劝他:“投机的事本来就有风险,我第一次帮你代客理财,你赚了150%的利润,后来高洋帮你操作,也陆续弄了上百万利润,这一笔400多万就算亏完,整体而言你还是赚,何必这样咄咄逼人呢?”

李恒叹起了苦经:“你有所不知,我自己这部分钱好说,你说的不错,毕竟整体下来我还是赚钱的,一咬牙睁眼闭眼就过去了。问题在于这次500多万本金里还有100多万是另外两朋友的,他们信任我才跟着投过去。这下好了,颗粒无收,老本都亏完了!吃肉时他们没赶上,挨打时他们全赶上了,现在烦着叫我补偿他们。

我特么自己亏了400万不说,还要再赔他们100多万?我冤不冤啊?所以你也别怪兄弟,我也是没办法……亲兄弟明算账,钱这王八蛋不是好东西。”

没错,李恒自己整体并未亏损,可让他再掏钱贴补朋友,还是贴补100多万,他肯定不愿意。

常天浩无语:“那你让我拿钱出来我冤不冤啊?”

李恒皮笑肉不笑道:“这没办法啊,常总,问题总要解决!再说我没管你要钱,是新世纪不要脸在管你要钱,你不能因为新世纪管你要钱就反过来劝我放弃追讨权吧?我都已让步很大了,500多万让步到83万了!”

果不其然,2月2日上午,高洋专案组打电话给常天浩,态度很客气,但意思很明确:常天浩作为高洋一案涉及人员需回趟钱塘配合调查。

一开始警方对新世纪提出让常天浩涉入表示诧异,认为这些人脑子有病,有必要对一个大一学生大动干戈么?不过稍微一查他们就惊讶地发现常天浩能量不小:不但在大地期货账目上有2000万资产,还成立了息壤投资。

决不能仅仅用一个大一学生的眼光来看待他,更何况他们还检索到了常天浩在《改革月报》上发的文章,断定他应该很有来头,更何况,常天浩又不涉及犯罪,他只是单纯因经济纠纷而产生相关,最多就是配合调查的节奏,所以整体态度还算客气。

事态演变最关键的核心因素是高洋死了,高洋不死,所有责任都可以推在他身上,高洋一死,其他矛盾就激化了。

抵达昆明的超哥认出那具尸体确属高洋,核心依据是三个:一是烧了大半的皮包和大量人民币——这属于高洋弄走的30万;二是死者身上的金利来皮带扣,他认出属于高洋;如果说这些还属间接证据,那死者牙口中的一颗陶瓷补牙更是明证,超哥记得高洋还和他抱怨过补牙后各种不舒服的事。

既然身份明确,那真实身份就没什么好说了,超哥大哭一场并签署了知情书。

实际这种声明应该由直系家属来签,但警方知道再去老家找家属就更麻烦,为快速结案避免节外生枝,最后让超哥同意代签。

但在代签《同意火花书》前,超哥想了想不敢造次,万一闹出纠纷来他将来吃不了兜着走,还是给高洋弟弟打了电话,将整个案情都告诉了他,问他要不要来见最后一面?谁知他弟弟惊恐不安地拒绝了,说让超哥代办。

没办法只能再打给高洋的妹妹,后者倒大哭了一场,但一个姑娘家遇到这种事也慌了神,不知道该怎么办。只说先和父母讲,然后再给超哥回电话。

凄凉归凄凉,该通知到的还是得通知到,他让依依给小雪通了气,后者当即就哭晕过去,醒来后表示要来昆明看,但她现在这虚弱的样子怎么上路?

依依只能流泪哭劝:“小雪,不要去了……人死不能复生,节哀顺变吧。”

当天晚上,高洋的舅舅打通了超哥电话,话说了一堆,但最后意思很明确:他们就不过来见最后一面了。

一来高洋父母已经病倒,两个弟妹要在身边照料;二来高洋还不是普通的车祸身亡,是有案件牵扯在身,他们觉得丢脸;三来也希望不要再闹得沸沸扬扬,尽可能维持住,否则高家在村里就抬不起头了。

归根到底一句话:请超哥帮忙料理后事,坟墓也修在钱塘,他们等事态平息再来。

超哥在电话里机械地点头应承,挂断电话就在宾馆里捶地痛哭:“兄弟啊兄弟,你看看你……为什么不肯听我劝呢?现在这样多凄凉?你老家唉……只有兄弟最后送你一程了。”

他本还想打电话给陆筱敏,问她要不要带孩子来见最后一面,想了想放弃了:小虎还小,见这种场面记忆对他成长不利。

不过第二天一早,陆筱敏打通了他的电话,说她已在昆明,打算见高洋最后一面。

超哥倒没想到陆筱敏会来,见面后也不知如何开口,两人默然无语进了殡仪馆。

在殡仪馆专业人员帮忙下,高洋的遗体已换上了崭新的衣物,遗容也做了修饰处理,陆筱敏虽然有心理准备,但真看见悲惨的场面还是忍不住痛哭一场。

10点钟,火化时间到了,殡仪馆问两人还有没有东西要“送给”死者。超哥拿了张茅台酒标签塞进高洋胸口袋——他记得这兄弟爱喝酒;陆筱敏想了想,写了张纸条让超哥塞进去。

超哥偷偷摸摸打开一看,上面只有两个字——“爱过!”

他叹息着放好,失魂落魄地等待一切都化为飞灰。

人,赤条条来,最后赤条条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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