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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1章 林轩很为难(1/1)

姐妹花的最强兵王 !第931章 林轩很为难

史才俊咄咄逼人的声音戛然而止。

不仅是他,整个会场内,所有的士子,一个个都如哑了一般,瞪圆了眼,不可思议的看着林轩。

沙沙、沙沙……

这文斗比试的擂台,本就是由演武场的决斗擂台改成。

日积月累,擂台上常有积沙,即便是下人精心打扫过,也不免有些遗漏。

此时,四周蓦地安静下来,清风拂过,竟隐约能听见沙砾滚动的声音。

鸦雀无声。

在场无论是青年才俊,还是受邀前来观礼的大人物,寒门士子……甚至是那些有幸进来观礼的老百姓,也安静下来。

因为谁也没想到,跟随郡守大人一同登台的那年轻人,居然就是写出了《丑奴儿》这样千古佳句的林轩!

虽然百姓们不知道这一首词到底好在哪里,但百姓们的智慧却知道——能让唐大人亲自泼墨挥毫,能高悬在文斗会场的这一首词,也绝不会是一首拙作。

在场都是云中郡、乃至大武国的青年才俊,豪门士子,若是挂出一副不怎么样的诗词,肯定早就有人会生出不满了。

文人相轻,哪怕这诗是唐楼大人亲自笔书,这些豪门士子恐怕也不会卖面子。反而会以为这是一个考验,大力抨击,发表自己的意见,一如史才俊对林轩的质疑一般。

可这一首《丑奴儿》高悬在会场后,却无一人敢质疑,足以见这一首词的质量,竟折服了所有人。

豪门士子青年才俊们,也只能酸溜溜的以“这是老先生打磨了一辈子的佳句”来安慰自己。

只是谁曾想,如今《丑奴儿》的作者,就站在自己面前,而且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林轩,居然与在座众人一样,也是一个年轻人!

“林轩虽无功名在身,但老夫觉得,他以这一首《丑奴儿》为代表,足以有踏入会场的资格。”

说话之人,不是别人,正是郡守唐楼大人。

“这一首词,若是在比试之中作出,只怕连夺冠都足够了。”

一旁的连鹤也点点头,低声笑道,“霓儿的眼光倒是不错,这林轩其貌不扬,不想是一个有真才学的士子。”

“哼,还早着呢,若是在文斗比试上被人比了下去,也只能说他这一首是灵光一闪得来的佳句,算不得好。”

唐楼将自己放在未来岳父的角度上,自然对林轩的要求,比一般人苛刻了许多。

饶是这一首《丑奴儿》连他也心悦诚服,嘴上却依旧不肯饶过。

连鹤笑了笑,不再说话。

至于场中,其他士子得知林轩乃是《丑奴儿》的作者,立刻就没有了意见。

单凭这一首词,就足以让林轩扬名,众人心里也不由有几分庆幸:幸好他不是在比试当中做出这样的词,否则其他人哪有胜算?

不过原本质疑林轩的史才俊,此时脸色却难看到了极点。

他也没想到,自己一脚踩在了地雷上,此时进也不是,退也不是,一时进退维谷,难堪的要命。

而林轩,也并不打算就这么放过他。

对方都这么不给面子了,他又何必给史才俊面子呢?

“呵呵,原来是林兄,失敬失敬。”

史才俊好半天才回过神来,咬了咬牙,脸上露出虚假的笑意,拱了拱手,就要退下。

林轩却不依不挠,淡淡道:“史兄且慢。”

他话一出口,众人纷纷看了过来,史才俊僵硬的停下脚步,脸上表情难看,古怪的看着他。

“这史才俊想出风头,不过踢到铁板上了,这下子,恐怕难过了。”

“如果这林轩是有真才实学,这一下,只怕就要让史才俊下台去……”

“被人当众指着鼻子质疑,是我也不会放过这史才俊。”

“哼,耍小聪明,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不少豪门士子看到这一幕,脸上露出幸灾乐祸的表情,等着看史才俊的笑话。

“这小子,又憋着使坏呢!”

沈琪琪咬了咬嘴唇,却并未发觉,每每提起林轩的时候,她嘴角总是不自觉的带起好看的弧度。

史才俊有些紧张的咽了一口唾沫,他只觉得喉咙发干,这一口唾沫咽了半天才咽下去:“林兄还有何指教?”

“没什么,既然史兄之前质疑我,我觉得一首《丑奴儿》还不足以证明我的能力,不如这样,请唐大人拟一词为中心,我们围绕唐大人给出的词,来写一首诗,如何?”

林轩淡淡的挖着坑,不咸不淡的说道,“我想,以史兄的才学和名望,应该不会拒绝在下这个小小的请求吧?”

林轩故意把才学和名望二字咬得极重,显然是为了报复之前史才俊质疑他的时候。

现场不由发出一阵善意的哄笑,尤其是老百姓那边,笑得最欢。

“没想到,这文斗比试也挺有意思的,这林轩有仇必报的性格,我喜欢。”

“原以为这文斗比试没什么看头,没想到火药味更浓,这林轩一登场,那些豪门士子脸色都变了。”

“史才俊恃才傲物,想先声夺人,到头来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哼哼,活该!”

史才俊现在是骑虎难下,尤其是林轩充满挑衅的话,以及其他士子看热闹的表情,让他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但他也不可能在这时候退缩,否则的话,立刻就要沦为笑柄。

他硬着脖子,喘着大气道:“我有何不敢!”

“那来吧。”

林轩并没有理会他,只是看向了唐楼。

他的目光也引导了所有人的目光,众人齐齐看向郡守唐大人。

“好,既然林轩如此说了,那第一场比试,就请诸位在限定时间内,以特定词汇作诗。”

唐楼本有其他安排,但见在场士子,一个个都跃跃欲试的模样,顿时改了主意。

他唤来两个丫鬟,吩咐下去。

不一会儿,众人就看到丫鬟端着小香炉走了回来。

香炉之中,插着一根还未点燃的细香。

唐楼看了看林轩,眼中迸射出几分不解和惊艳,他不知道为什么这小子这么有信心。

要知道,题词写诗,可不是喝水吃饭这么简单,限定了主题,对士子的阅读量和理解有极大的要求。

但他却没有从林轩的脸上,看到哪怕一点点的紧张神色。

就好像他随便说出一个什么词出来,林轩都能在短时间内,作出诗词来。

“哼,林轩,老夫倒要看看,你到底有几斤几两!”

唐楼眼皮轻跳,环顾四周,看见一物,立刻有了主意:

“酒之一物,乃文人最爱。”

“今日就请诸位以酒为题,在一炷香之内作诗。”

唐楼大手一挥,放了一樽酒在香炉边。

丫鬟乖巧的将炉中细香点上,一股袅袅馨香,便在场中缓缓荡漾开来。

在场的士子,听到唐大人嘴里说出“酒”这个字,无不立刻皱眉思考起来。

酒这东西,好写也不好写,历史上以酒为题的佳句不少。

但也正是因为如此,想要吟出一首以酒为主题的诗,可不是什么轻松的事情。

林轩也皱起眉来,一副为难的神色。

唐楼见状,心中暗喜,看来你小子也有抓脑袋的时候!

林轩确实有些苦恼,他太苦恼了。

他都不知道这一场该怎么输!

写酒的诗,他脑袋里没一百也有八十了,而且都是历史上赫赫有名的大诗人所作的千古绝句。

这唐大人出个什么命题不好,偏出这么个简单的,真是让人犯难。

到底该选哪一首拿出来装逼呢?

是李白的《将进酒》或是《行路难》?

抑或是唐宋八大家之首的苏轼《水调歌头》?

唉,林轩简直为难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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