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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世界上最动听的情话,他舍不得她伤(一更)(1/1)

顾青远于私,他必须要陪陆欢歌去一趟孚城,乔博森人在医院目前广毅的事情他走不开,还是抽出一天时间,不能久待。

陆纪年出来后,会不会选择继续留在孚城还是要另外安排地方,一切都要按照陆纪年的心思。

而陆纪年的心思,单单靠陆欢歌是不行的,他对这个女儿究竟有没有一丝感情,就连顾青远都不能判断该。

回孚城,最紧张的是谭诺晓,首先她不知道要怎么给谭池解释,其次她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多年未见的父母,最后,她害怕王渊这个冤大头阴魂不散又回了孚城。

谭池只当这是去旅游,一路上开心得不得了,可以瞧见妈妈满脸的忧色,于是他的那份开心渐冷。

陆欢歌察觉后,只好转移话题,箍住谭池,指着窗外:“沿途的风景不错,车速也不快,你没事可以好好观察,很多不经意的美时常会溜走。”

“是么。”谭池好奇地换了一个位置,隔着车窗,趴着望着窗外,“和北京全是高楼很不一样诶!”

“当然啦,这里海棠树很多,你问顾叔叔,还有什么?”陆欢歌把话题抛给顾青远,她想和谭诺晓说说话。

还没等她向谭诺晓开口,只听见他两人的对话蹂。

谭池期待地问:“顾叔叔,除了海棠树还有什么?”

顾青远不紧不慢地回答:“还有喜欢爬树摘海棠果的好吃鬼。”

摆明是说她嘛,陈年旧事他还抖出来讲给谭池听,虽说摘海棠果这事她没少做过,影响多不好,她可是学校老师,以后还怎么在学生面前树立形象。

谁知道,人家谭池还没有反应过来‘好吃鬼’是谁,刚想开口问,顾青远继续自顾地说着。

“还有一点女人味儿都没有的男人婆。”

这不是连着她和谭诺晓一起说了吗,陆欢歌忍不住插嘴:“还有蠢蛋痞子顾。”

谭池给弄懵了,歪着脑袋问谭诺晓:“男人婆就是男人的老婆吗,痞子顾又是什么?”

怎么解释,小孩子才会明白?很多大人小孩子的问题不好回答,便会搪塞过去,但是谭诺晓不喜欢这样对自己的孩子,有的时候问题不是不妥的,好好给他解答,不然以后乱用这些词形容在别人身上。

“池池,想不想知道男人婆的意思?”难得顾青远这么有闲情。

“想。”

“看你妈妈和陆阿姨就知道了。”

于是,谭池很认真地看了石化的两人半天,瞧不出所以然,很是苦恼。

幸好顾青远胆子大,不然开着车,后面突然地探来一个脑袋和一只手要吓坏,陆欢歌拍了一下他得肩:“好好开你的车吧,净教小孩坏思想。”

“池池,想不想知道痞子顾是谁啊?”陆欢歌和顾青远杠上。

“谁?”

“就是你顾叔叔。”

他已经够恨‘痞’这个字了,要不要‘痞子顾’绰号流传千古。顾青远抬眼看一下后视镜,后面的三个人笑得挺欢,还说他带坏小孩子,自己倒打趣起来。

谭诺晓看着眼前的情景,心里说不出的暖意,以前的她所作所为是真的错了,还好,欢歌还会把她当朋友。

但是陆欢歌不会再和她讲心里话,这点,是很明确的,还是不会信任她,心里有芥蒂是么,那她就必须做出努力。

至于顾青远,全然是因为陆欢歌开心,才当做什么都没发生过,一个男人会为一个女人的开心而开心,会为一个女人的难过寻找解决的办法,他是真爱陆欢歌,爱了这么多年。

“别紧张了。”陆欢歌安慰谭诺晓,可自己的那份紧张深深的藏在心底,就连顾青远也不可以知道。

恐怕没有人比她更怕回到孚城,可是又有什么办法呢,自己的爸爸要出狱,她必须回来一趟,说实在的,爸爸亲眼见到顾青远肯定老不高兴。

仔细想想,打小爸爸对顾家所有人,包括顾青远和顾季韧两个小孩都很不待见,甚至眼里闪着吃人的光,这是与林玥婉待她的那份情谊截然相反。

而顾林以前对她去他们家吃饭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态度也绝对没有她爸爸那样差。

还有一次,是陆纪年没有提前知会一声保姆就从外地回来,瞧见她坐着顾青远的单车放学回家,没和她说一句话,哪怕父女之间长久不见的一句关怀也没有,更可怜的是寒暄一句都听不见。

她从来没有奢望过,自己的爸爸能像别的父亲那样给她无尽的关怀与宠爱,只要常见上几面,哪怕不说话也可以。

可是人就是这样,当得偿所愿之时,又开始期望更多,见了面之后,她多希望爸爸能和她说说话啊,第二天陆纪年就离开了,来得悄无声息走得悄无声息,只有他的卧室里残留了一丝丝淡薄的烟味。

陆欢歌习惯了掐着指头算爸爸回家的日子,距他离开后,再次见面就是大半年后,她常怀疑,陆纪年究竟记不记得家里还有一个女

儿呢。

于是为了安慰自己,只好在心里默默说,爸爸也是为了赚钱,让她的生活更好,况且以前要是爸爸足够有钱,那个贪财的妈妈就不会和别的男人离开,她该体谅自己的爸爸才对……

顾青远说谭诺晓是男人婆,那是谭诺晓性格使然,她生在小康家庭里上头还有一个哥哥,全家都宠着,行事大咧,有的时候还蛮不讲理,性子比男生烈。

而说她男人婆,谁知道她实际上喜欢穿公主裙,喜欢洋娃娃,想要淑女地走在孚城最宽的马路上,清风拂过,长发飘起,那样恬静。

她样貌底子不差,但时常更换的保姆不会像母亲那样给小孩打扮,她自己也处理不好,所幸将难以打理的头发剪短,冬季就长裤加羽绒服,夏季就七分裤加T恤,颜色除了白色就是黑色。

说起时常换保姆,好的就比较负责,不好的只是拿着不菲的工资做着与工资不平的事情,人都是爸爸挑的,她也不好说,爱怎么样怎么样吧,只要不干涉她的生活就行,一直没想明白的就是为什么将保姆换得那样勤快。

进了孚城一中后,又跟谭诺晓混在一起,除了吵架、打架她不掺和,爬树、掏鸟窝、卸掉顾青远单车轮胎的气……她干过很多次,也难怪顾青远将她归为男人婆一堆。

距离老家越来越近,谭诺晓止不住的手颤:“欢歌,要不,我和池池回北京吧。”

看来,谭诺晓经过这么些年,是真的变胆小了,天不怕地不怕都成为了陈年旧事。

“为什么,妈妈,我不想这么快回去。”说话的是谭池。

他从出生起,和谭诺晓辗转过两个城市一个是南京一个是北京,都是大城市,生活都不易,据说她以前再南京是一边在超市收银,一边自学护理,还要付钱给替她看管孩子的邻居。

地域不同,风景也不一样,孚城这么多年过去了,总体上变化不大,因为开发做旅游景区,原来的建筑风貌完整的保留下来。

见惯了车水马龙,霓虹璀璨的城市,谭池喜欢孚城这样的环境。

小孩哪里懂大人想的那么多心事,不想回去就是不想回去,单纯的喜欢一个地方没有过多的为什么。

陆欢歌意味深长地对谭诺晓说:“你忍心让你儿子满心的欢愉,都变成失望啊。”

“妈妈是不是在担心医院里的乔叔叔。”

人小鬼大,陆欢歌听到这里,差点没笑出声,只想着去孚城,医院的那个伤员怎么办,一日三餐谁照顾。

“青远,乔博森一个人在医院怎么办?”

“你觉得他会是一个人?”顾青远说完,还不忘加一句,“别的男人的事你就少操心。”

得了吧,连乔博森的醋都要吃,要不是谭诺晓和谭池在车里,陆欢歌肯定会说回去。

也是,就乔博森桃花运那么旺的男人,指不定这会儿医院聚集了多少慰问者呢。

难得回来一次,谭诺晓也不想因为自己一个人导致大家都不愉快,向前方看了看,说:“这个时候回孚城最好,游客量不多,高峰期的话,私家车就没这么畅通无阻了。”

“是啊,是啊,陆阿姨你是不知道,上次旅游是五一,肖叔叔陪我去公园人都爆满,拍下来的照片,洗出来一看背景全是人头啊。”

这母子,一唱一和,陆欢歌有些羡慕,或许,有个孩子没有想象的那样糟糕。

她正对上后视镜,发现顾青远的视线也有意无意地瞥在那处,看来,两个人心里都想到孩子事情上,陆欢歌装作没看见,继续和谭诺晓说话,顾青远嘴角勾起一抹深笑。

“到了目的地,你是和我们一起住酒店,还是直接回家?”

目前来说,住宿是个棘手的事情,谭诺晓的父母和她的哥哥住在前两年买的新房子里,而陆欢歌之前的老房子早就被收走,顾青远家的则是在搬去香港之情卖掉。

回到孚城却没有有一个落脚的地方,她和顾青远住酒店那是迫不得已,谭诺晓的情况就不一样了。

谭诺晓的哥哥谭俊也结了婚生了孩子,谭俊和妻子都有工作单位,只能生一胎,碍于谭诺晓的父母有着传统的思想,没有孙子不罢休,谭俊的妻子第一胎生的是女儿只是订婚,然后偷偷地离开孚城到别的城市安胎,悄悄生了一个儿子放在可靠的人家寄养,才步入婚姻殿堂。

点滴琐事,都是谭诺晓近几天告诉陆欢歌的,谭诺晓虽然生活的城市离孚城远,但她挂念家里不可否认,她会暗暗地去了解家里发生的一切,她想家,可又不敢也没脸回家。

“我不知道,你了解我爸妈的,时隔多年回去,肯定是给她们气受,要是回来了还住在外面,更是火上浇油。”谭诺晓咬了咬下唇,“可我现在是什么心态,欢歌你知道吗?”

陆欢歌不说话,她能猜到一半,但要完全猜透怎么可能。

“能晚点就晚点面对的那种心情,我就是个懦夫,要是有勇气面对就不会拖到这么晚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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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着说着,谭诺晓由咬着下唇变成紧紧咬着牙齿。

陆欢歌将手覆在谭诺晓的右手上,温度传来,若不是她们之前有些不愉快,心里都有一道暗伤的她们是不是可以相互依靠?

“我懂。”

谭诺晓抬眼望着陆欢歌,她说她懂。

陆欢歌是真懂,谭诺晓的心理,她也有过,甚至更加强烈,谭诺晓还能说出口,她连说出来的勇气都没有更别谈其它了。

六年,好久,久到她差点忘记孚城是一个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险境。

顾青远悠悠的声音传到后面:“女人家想得就是多。”

你会这么说,那是因为你什么都不曾经历,什么都不知道,连她都不知道自己如何度过那大段难捱的时光。

陆欢歌强装地白他一眼,然后说:“不要以偏概全。”

“得得得,老婆大人说的都对。”

顾青远一说,谭池小孩子都咯咯笑着,谭诺晓也尴尬地朝她笑了笑,没想到,她和顾青远也有秀恩爱的一天。

弄得陆欢歌害羞地双手捂脸,顾青远还有人在呢,要是说他,指不定他又会说:“你是我老婆,怕什么。”

他的嘴老贫了,但是如此矫情的时刻屈指可数,今天刮得什么风,让他心情大好。

犹豫来犹豫去,谭诺晓还是决定今晚回家,带上谭池,下车的时候,她还握着陆欢歌的手,耳语:“万一我妈妈不待见池池,我就来找你,爸妈可以不待见我,但是我舍不得孩子受委屈,他是我的全部。”

陆欢歌知道她又开始做假设,多想了,认真地点点头:“好,如果不好应付,你就联系我,把池池送过来,反正我住的酒店就在附近。”

直到谭诺晓带着谭池离开,陆欢歌才用手指戳了戳顾青远的手臂,顾青远低头问:“怎么?”

还好意思问她怎么了:“你要不要这样,她哪里得罪你了,都是结婚的人,人家也当妈,以前孚城一中的恩怨就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吗?”

“载也载她们母子来孚城了,难不成还要亲自送到她家门口,万一被她父母误会,看你怎么解释。”下一秒,他的手就来到她的颈脖,将她的长发弄顺别后。

坐回车上,陆欢歌才说:“你都不搭理她,她坐在车上可尴尬了,下次别这样。”

她在副驾驶位上,瞧着身侧的男人扬起下巴,孤傲的弧度。

“我可没你大度,她伤过你的心,我怎么也忘不了。”

陆欢歌没见过他这副模样,想到什么,脱口而出:“那你对云安,也是因为……”

乔博森她就叫全名,肖云安就叫云安,顾青远……额,冷不丁还会叫‘痞子顾’‘顾禽兽’……在他反复强调好几次之后终于叫青远。

“喂,你这个没心没肺的女人,叫别的男人怎么那么亲热,叫我怎么不热不冷。”说是这样说,但是他不同往常的是他脸上还挂着笑意。

真怀疑,最近他是不是受刺激,性情大变,怎么说什么都乐呵呵的呢。

不叫他青远叫什么,老公?青青?远远?想着,陆欢歌感觉浑身鸡皮疙瘩都要掉一地,还有‘远远’怎么那么像叫顾季韧养过的那种宠物猫呢。

那是只灰白色的苏格兰折耳猫,陆欢歌不敢抱,当时顾季韧和顾青远在一旁笑,顾季韧说:“陆妹妹,进进不伤人。”

进进就是那只猫的名字,意思是各种好运广进,陆欢歌发誓一辈子都忘不了。

在顾季韧的怂恿下,顾青远的激将法下,她将进进抱紧了怀里,可是说好的不会伤人呢,她被猫爪子毁了容。

最让人心情无法平复的是,还是一边脸上一道抓痕,右边还渗出细小的血珠。

当时反应最大的不是猫的主人顾季韧,而是顾青远,他一把夺过进进,大吼:“哥,看你养的好猫。”

她不是疼哭了是吓哭了,打雷天也有猫在她住的房间窗外喵喵叫,极少瞧见她眼泪的顾青远烦闷地随意抽了一大把餐巾纸要往她脸上擦。

顾季韧去拿常备药箱,瞧见立马阻止:“会感染细菌。”

于是她哭得更厉害了,摆明了顾青远想害她毁容,他有一次说过:“你这么丑,脸上来一道疤还能朝钟无艳看齐。”

顾青远就是有这种本事,将八竿子打不着的两件事物联系在一起,人家钟无艳是右眼角一道疤好不好。

“痞子顾,你人面兽心。”

“我……你……我怎么人面兽心了。”他百口莫辩。

挂了彩还能有一股劲头和顾青远吵,是有多厌恶他啊:“你不安好心,之前激我去抱猫,现在又假惺惺,要是我毁了容,找你算账。”

他脸皮可真厚:“那你来啊,赖我一辈子都没关系,嫁不出去我就委屈一下自己勉强收了你。”

“你……”她抓起旁边的药箱就往前面砸过去,顾青远锁骨处立马红了一大

块,还好在场的不是林玥婉或者顾林,而是顾季韧,不然她铁定要挨批。

顾季韧平息了一场战争,没过一个礼拜,她便发现顾季韧改养宠物狗了,白色的比熊欢快地跑着,从顾季韧的口里得知,顾青远死都要把那只猫送走,理由是,看见那只猫就会想起她那张凶神恶煞的脸。

为此,陆欢歌接连三个礼拜见到顾青远绕道走,直到伤疤差不多恢复,才光明正大地将口罩一摘,从他面前晃过。

“那只猫呢?”

她的话题也能跳跃这么快,上个问题还在提肖云安,这个问题就提到猫。

“你是说进进?”

“嗯。”她的目光没有离开他的侧脸,“听顾大哥说,是你送走的。”

“嗯。”他也回了一个相同的字眼。

陆欢歌想听听他的原因,更想听‘因为那只猫伤了你’,满怀期待地等他的话。

“那只猫总让我想起你以前被抓伤的模样。”陆欢歌刚听一半,笑了笑,就知道你舍不得我伤。

他的话还没说完:“哎呀,你一边一道疤,可丑了,想着晚上就会做噩梦,早点把猫送走,我就有安宁之日。”

“什么跟什么啊,你才丑。”陆欢歌收回目光,将头别了过去。

“那你想听什么?”他总是能一眼看透她的心思。

这点上,陆欢歌有些害怕,他总能看透她,而她,总觉得两人之间隔着一层薄雾,她看不透他,是危险的。

顾青远无声地笑:“因为它伤害了我心爱的人。”

恐怕,是世界上最动听的情话,他舍不得她伤。

她怔怔地不动许久,透过车窗,瞧着他认真开车的神情,说那些话的时候,他同样诚恳。

就算你有毒,我也甘愿自饮,我愿意再次交出自己的心,但愿你是我值得一辈子去对待的良人。

……

丁悦一边拿着文件,一边准备推开CEO办公室的门,入神,推了个空,然后手碰到人的后背。

抬头一看,是个陌生的女人,拿着文件的手一僵,职业性地问:“请问您预约了吗?”

瞧了眼里面,没人,门被悄悄合上,两个人都没进去。

丁悦好奇,之前肖云安不是还在吗,让她把财务部总结的财务表送上来。

对方很吃惊地指着自己,声音动听:“我吗?”

丁悦实在是无语,在场的除了她之外,还有别人?不是你是谁。

“当然是你。”她尽量让自己的态度显得很和善,“没有预约,不能随意进盛煜,更不能随意进入办公室,尤其,是这间。”

丁悦重点突出地指着门上的挂牌,首席执行官。

“抱歉。”

态度良好,勉强值得原谅。

“你可不可以替我将这些东西转交给肖云安?”

丁悦心里叹,肖云安也是你叫的,还有送礼算个什么事儿,肖云安从来不搞走后门的把戏。

对方提着礼物的手停在半空,没人接,又收了回去,大概看出丁悦不屑的脸色。

解释道:“忘了说,我叫盛惠妍,上次他替我挨了一刀,一直没时间道谢,听说他前些日子出院了,我只好来公司找他。”

原来害肖云安住院的就是这个女人啊,人家都出院了你才出现,会不会太晚了。

等等,姓盛?盛煜的掌上明珠,下一任的继承人,盛惠妍?

她不是打小在英国生活吗,没有听说她归国,更别说出了那么大的伤人案,竟然报道了肖云安,都没她相关的消息。

难怪她进盛煜跟进自家一样,可不就是她家。

丁悦的人生准则就是绝不得罪上层人物,她要保全自己的工作,才能保证自己的将来。

可,今天这事怎么就让她给碰上了呢,还是个比肖云安和高湛还位高权重的人物。

丁悦想谄媚的挂个笑,低头便是盛惠妍恰到好处摆放在裤侧线位置的手,尤其是原本要她转交的礼物,总不能说,来来来我帮你交给他,她怎么也笑不出。

“财务表拿来了?”后面响起脚步声。

丁悦顿时舒了一口气,交完表,她就三十六计走为上策,盛惠妍看上去也不是那种为难人的人,她在心里求神拜佛,千万不要记住她的样子,就算记住,也早些忘掉,在接管盛煜之前忘得一干二净。

肖云安推门进去,手搭在门把上,刚迈进门一步,转头看了眼一直站在一边想上前又止步的人。

“找我有事?”

盛惠妍赶忙上前:“喏,给你的。”

肖云安疑惑地看着她,再看看丁悦,丁悦立马勾头,摆出一副什么都不清楚,还是你自己问吧的状态。

“对不起,太冒昧了,那天你救了我,替我挡了一刀,记起来了吗?”盛惠妍比划了一下。

她那时才回国没

两天,可能是身上的首饰太招摇,遇到一个心理变态,挥着刀子,就让她把钱财交出来,交就交吧,钱身外之物。

谁知道,那人拿到她摘下的珠宝首饰,往地上一扔,疯了似地挥刀子。

要是没有肖云安参加完饭局前往酒店,手无缚鸡之力的她是不是要年纪轻轻就成刀下亡魂,想想就觉得恐怖。

她不是故意打完110和120一声不吭地逃离现场,实在是她回来,家人根本就不知道,万一出了这么大的事情,被媒体报道会不会给盛煜带来影响她必须考虑,当然还出于私心,她怕被父亲严厉批评。

肖云安看着眼前的女人,礼貌地说:“不好意思,我要工作,谁在外没个难处,感谢就不必了。”

转身进了办公室,盛惠妍再次手停在半空中,瞧肖云安的反应也不认识盛惠妍,丁悦好想提醒一下肖云安,这可是盛煜的独女。

遭遇冷际的盛惠妍,松了松手上的礼物提带,还真是什么样的上司什么样的下属,盛煜的人都这么冷漠么。

肖云安,盛煜首席执行官,CEO都像他这样有功还不受禄?她只是很单纯地想感谢一下他而已,没有别的意思。

当然,要说还有感激之外,还带一些歉意,说来说去,人家待在医院那么久她按道理应该去看看他,或者和爸爸说,就因为她自己小小的自私怕被骂,这件事情过了一段时日就云淡风轻了。

他腰际的那个疤痕肯定还在,当时感觉挺深。

肖云安交代了丁悦几句,她就出来了,却看见盛惠妍还在门外等着,是假装没看到还是打个招呼?

还没等她纠结过来,盛惠妍拉住她:“他什么时候下班?”

她一拉,丁悦心里一咯噔:“原本有固定时间,最近盛煜的产业遇到一些问题,所以……”

“所以,他会加班到很晚,而且不定时?”盛惠妍抢先说,好老套打发人的理由,她在国外读书的时候用过多少次了,‘今天心情不好,就不去上课了,记得帮我点到’‘我不定时的心情不好,所以今天也不想去’等等。

丁悦提着胆子:“要不你晚一些过来,或者他下班我联系你。”

话说,她怎么联系这位盛小姐,嘴怎么一下变笨。

“你和他很熟?”

丁悦保持警惕,可这句话听起来,怎么那么别扭?

“不熟,不熟,他进盛煜我就跟在他下边工作,几年,比较了解而已。”

丁悦极力撇清后,盛惠妍展眉:“这样,你先下去吧,我再等一会儿。”

还等?

“会客室也可以等人。”

“我知道,我只想在这里等。”

好吧,那她慢慢等,丁悦也不拦着。

丁悦前脚走,盛惠妍后脚就敲了两下门,没等里面的人应声,直接推门进去。

肖云安正在阅览文件,她进来并没有抬头。

无视她?

“丁悦,还有事?”肖云安翻过一页,说。

“是我。”

盛惠妍将礼物往办公桌上一放,发出清脆的响声。

里面装的什么,外面瞧不出所以然,包装倒是异常精美。

如同他第一次见她,一身昂贵的行头,时下最流行的高端定制的时装,若不是在酒店前遇见她,还以为她要去参加宴会。

对了,那天替她挡了一刀,残存的意识,看见她慌张地打电话,然后提着裙子脱下一双松糕鞋就赤脚跑。

简直判若两人,和她一起跑的还有那个乱砍人的男人,他大概是被一刀捅傻了,还在担心这个陌生的女人会不会和那个男人跑同一个方向,再次遇上。

还好不远的地方有酒店的保安,在酒店不远处发生这么大的事情,责任不小,立马被送医院,120也很快到达,还有警察,于是,第二天他就上各大网站和各种报刊。

今天她倒是有些不太一样,上身穿了件薄短款米色针织衫,下面是一条Burberry-Prorsum浸染丝质花瓣装饰铅笔裙,画着淡妆,手上、脖子上、耳朵上也没有那天那样过于耀眼的装饰。

不过惹肖云安多瞧了一眼的是她的裙子,这条裙子,另外一条同款蓝色,他原本打算买下送给陆欢歌作为生日礼物,想着陆欢歌不缺裙子,又怕顾青远多想,就不了了之。

盛惠妍顺着他的目光,旋转一圈,看了一下自己:“哪里不妥?”

肖云安收回目光,抱歉道:“不好意思,坐。”

她也不客气,坐在多面,接着就拆开礼盒,从里面端出一小盆植物,是白掌。

有些人哪怕小东西也力求完美,盛惠妍就是如此,哪怕不起眼的一盆盆栽,也要包装精美。

当她端出来的时候,呀的一声:“水泼出来了。”

盆口大,要是一没拿平,就会洒出来,早早想到,土养难看最后还是打算水

养。

幸亏聪明在礼盒里头放了油纸,要不然一路要漏水过来。

本要送给对方的礼物,她却给拆了,还将它推到对方面前,想让他评价:“觉得怎么样?”

“挺茂盛,叶子也很绿,马上要开花了。”瞧了几眼,肖云安说。

她进盛煜肯定废了不少心思,就为了送一盆盆栽过来?

“喜欢吗?”盛惠妍问。

他笑而不语,他只喜欢海棠,无论什么品种的海棠都行,只要属于海棠,其它的植物他不怎么感兴趣。

最近一直被工作的事情紧绷着神经,难得有一个像她这样带来轻松的人。

“白掌有毒。”他没有正面回答盛惠妍的问题。

她在办工作上抽了一张纸巾,擦着玻璃盆外围上的水珠,自言自语:“它有毒,我知道啊,可我就是想养它。”

“海棠果很酸,胃不好的人最好别吃。”,“它酸极了,我知道啊,想吃一样东西没有理由。”似曾相识的话,是他对海棠树上的陆欢歌所讲。

“白掌花是天南星科花属,天南星科花卉大部分有毒,但是白掌表面无毒,毒素只存在汁液中,你不要误食,每次修剪的时候洗手就可以。”

什么,这盆白掌,还有留给他养,不是吧?

盛惠妍还在认真地给他讲解:“白掌是抑制人体呼出的废气和氨气和丙酮的‘专家’,同时它也可以过滤掉空气中的苯、三氯乙烯和甲醛……”

“盛小姐,你在英国主修的不是经济学吗,怎么选修是植物学还是瞒着你的父亲把主修改成植物学了?”终于,盛惠妍在他脸上看见一丝轻松的笑意。

当她反应过来,对方对她的称呼,大惊:“你怎么知道我……”

“和你父亲接触频繁的是谁?”肖云安问她。

“你。”

“还有高湛。”肖云安补充道。

她站起,手碰到玻璃盆,肖云安眼疾手快地稳住,不然所有文件都要毁于一旦。

有毒的植物,是个危险物,连灌养白掌的水也能制造祸端。

“所以说,那天你救我,就知道我是谁?”

肖云安两手一张:“大小姐,你那天打扮成那样,跑得也那么快,受伤的我哪有时间去反应你是谁。”

盛惠妍还有一丝戒备,狐疑地坐下,要是他只是因为她是盛煜的女儿,才救,她就不把这盆心爱的植物送给他了,随便买个礼物得了。

她极不高兴地看着白掌得花骨朵:“你别一口大小姐又一口盛小姐,听着怪别扭的,叫我惠妍就可以。”

其实她想说叫她妍妍,家人都这么叫她,碍于她身份的人叫她盛小姐,半生不熟的人才叫她惠妍。

他救过她,但两个人并没有过多的接触,只能算半生不熟吧。

“不打扰你工作了,你替我好好照顾它,交给你喽。”

他可以选择拒绝吗,这盆植物,他确实不想打理,刚要开口,就被盛惠妍堵回去:“不准拒绝。”

一盆植物而已,总不比工作棘手,她宝贝着这盆白掌,肖云安看得出,万一,只是万一他没养好,养死了怎么办。

以前他和顾青远一起养过一盆仙人掌和一盆仙人球,不约而同地一早一晚黄了,里面空洞无肉,救都救不活,陆欢歌说能把这么顽强的植物养死,也能耐。

“我可养死过仙人球和仙人掌。”肖云安对已经走到门后的盛惠妍说。

盛惠妍一顿,思索一阵,很是坚定地威胁道:“只准活不准死,如果死了……”

她手成拳,做出一个揍人的动作,感情因为一盆植物还要揍他。

救她是救了一个灾星,还惹到白掌这个小灾星,他容易么。

她没能给他再说下去的机会,脚步加快窜出去,徒留肖云安看着桌上的白掌,无奈摇头。

……

孚城的夜清凉,陆欢歌夜里醒来,身旁的顾青远刚把手机放在床头柜上,手还没来得及收回。

陆欢歌揉了揉惺忪的眼,看着手机的屏幕暗下去,锁屏是一张她侧脸照,这张照片她在他的皮夹里同样瞧见过。

她还想问问他什么时候干的偷.拍这事,心里又甜滋滋的。

“公司的事情,乔博森不在,主管部的经理着急问我意见。”顾青远主动说。

她靠紧了他,说:“用不着给我汇报,我信你。”

他的所作所为,都值得她去相信。

陆欢歌感觉肩上的力道加重,他将她箍得更紧,她贴着他的胸膛,听着那有力的心跳声。

墙壁上的挂灯,散发着暧昧的橘色,顾青远的枕头垫得有些高,他低低看了一眼怀里的人,直直地望向对面的墙壁。

上面的液晶电视,清晰地照应出他的眸子,显得越加墨黑。

陆欢歌在他的怀里渐渐合上眼,几乎又要睡着

的时候,头顶响起声音。

“困吗?”声音沙哑暗沉。

陆欢歌暗暗地挤挤眉眼,清醒许多,回道:“不困。”

刚醒的时候还是困的,现在还带着一丝困意,不然不会立马又要睡过去,他似乎有心事,如果他不困,她也不困陪他说说话好了。

“那我们做点别的事。”他说得很隐晦,陆欢歌听了直往薄毯里钻。

隔着薄毯,听见顾青远清晰的声音:“你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将你找出来,躲进薄毯算什么。”

薄毯哗啦被大肆掀开,带过一阵风,陆欢歌无处可逃,被顾青远稍稍一带,便重新入了他的怀。

她应该学聪明些,哪次逃得过他呢,他这坏家伙,用他的话来说十岁就看中了八岁的她,还能逃得了他的如来神掌。

他不忍碰触般地轻触,带着矛盾和迟疑,是她的错觉吗?

柔光洒在他的脸上,陆欢歌看见他沉溺之中所藏的一丝害怕,他在怕什么?

顾青远没有给她走心的机会,抬手脱掉她的睡裙,提醒道:“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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