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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四章 甜蜜(1/1)

这一夜,三小姐与章康华分别失眠了。

前世今生,三小姐第一次感受到一种来自心灵深处的甜蜜,轻抚着“小熊”的长毛,眼前,都是康华公子那张高粱面子肤色的黑脸,和那双黑黝黝的大眼睛,直直的,能望进她的心里去。

即使捂上了被子,眼前黑洞洞一片,渺渺依然能感受到那眼神的炽热,透着一种让人心跳的渴望。

今晚二人在一起说过的话,每个字,都那么清晰的回放着一遍又一遍,每一遍,都带来无限的遐想与怀念。

刚刚分别,就开始想念,就开始渴望明天快点儿来到,渴望的,心都要微微的疼。

没错,伴随着欢欣愉悦的,就是这种心疼的感觉。

黑夜是沉重的,三小姐的心灵,却在缓缓的飞升。

同样夜不能寐的,当然还有章公子。

他仿佛能够听到小白白狗轻轻吠叫的声音,想象着那个女孩子,把小白白抱在怀中,手指梳理着长长的白毛,嘴角洋溢着微笑。

就连初见时那张跋扈嚣张的小脸儿,也变得那么可爱,一跺脚一顿足,也摇曳出无限的风姿来。

更何况今日两个人相谈甚欢的场面,渺渺眉宇间的生动,就像一缕缕霞光在跳跃,把他那颗干涩的心,都给激活了,激的鲜活鲜活的。

少男少女的情怀,自古如是。

晨曦,在焦灼的渴盼中到来,第一场雪,也无声无息的蔓延开来。

渺渺的狐裘也是白色的,是她在外奔波时发现的一张毫无瑕疵的狐狸皮,精心的设计了图样,才找了老师傅裁剪缝制出来的,肩部是斗篷式,领口却是顺应了白狐的形态,扣子就是狐狸嘴巴,衔接起来另一侧披肩。

白狐披肩下,是火红的一身锦衣,紧收了腰身,又舒缓而下,包裹起曼妙的身姿,长及脚踝的锦袍边沿儿,又缀了一圈白色的狐毛,随步履的走动而摇曳。

这样的行头,再抱着一只白色的长毛狗,那情景,就是两个字,和谐。

皮靴踩在薄薄的积雪上,渺渺在庭院当中静立,她似乎已经听见了,章康华的步履正缓缓而来,蛋糕屋的玻璃门已经打开,风铃细细碎碎的叮当声正在播撒——

“渺渺——!”声音虽然有些熟悉,但就那身高体型来看,站在面前的,绝对不是章公子,那么,这个包裹的严严实实的男子,语句里又这般亲密与熟稔的,是谁?

“渺渺你不记得我了?”那男子一把扯下头上围裹的斗篷帽,一张尚显青嫩的脸庞,展露了出来。

眉眼清秀,唇红齿白,嘴唇上面一片青嘘嘘的茸毛,还算不上是真正意义上的胡须,渺渺上前一步,扯了那男子的胳膊就大声叫起来:“罗家兴——你怎么冒出来了?”

仿佛也被惊讶到了似的,罗少爷晃晃头,眼睛里都是不可置信的欢喜:“我——进京,渺渺你变了呢,这么的打整,真好看!”

故人重逢的喜悦,一下子把三小姐所有的注意力给吸引过去了,小熊宝宝早就自己跳下地去满院子跑了,渺渺拽着罗少爷,就从一道侧门拐去了生日宴会间,还没忘大声对着蛋糕屋嘱咐一句:“香草,送些新烤的点心蛋糕来,沏壶茶!”

“诶——”,香草的声音有些不自然,还伴随了一声“哐当”,似乎是凳子被碰倒了的声音。

然后,似乎还有风铃的响声,和玻璃门迎风打开的闷响。

可惜,三小姐此刻全没注意,她欢快亲密的问候还在延续:“家里都好吗?你什么时候到的京城?罗老爷和夫人身体好不好?林掌柜好不好?你见过我爹娘了没有?——”

家兴新换的小厮就留在蛋糕房,站在橱柜旁,看见一个男子兴冲冲进来,又慢吞吞出去,似乎,他进门就只为了看一眼玻璃窗外,自家少爷和渺渺小姐相携而去的身影。

香草张张嘴,似乎应该解释些什么,可是,那个拽的二五八万的章公子,从进门到出门,愣是没问她一声,自家为什么非要拿热脸贴人家的冷屁股?

“你先替我看着店,我沏了茶就回来,叫客人等我一下好了。”香草嘱咐一句那个傻站着的小厮,反正是小姐故人的家仆,帮扶一会儿准没问题。

罗少爷今年也已十六岁,误打误撞的考中个秀才,还搏了个举人的尾巴,现在,是要进京城备战开春后的殿试。

“我爹他们也想不到有今天,据说是主考官相中了我的字,文章又中规中矩,就挂了个末尾。”家兴不减兴奋,说起自己奇异的科举之路,还有些手舞足蹈。

“真的?那可够厉害的!”三小姐忍不住握了拳头,“咚”,捶在罗少爷胸口上:“那龙湾镇不得疯了?你爹安排摆流水席没?你这是中了举的,自己高兴的晕了头没有?哈哈哈——可惜我没见到那份热闹!”

“摆了三天的席面,我爹说,这是祖坟上冒了青烟呢!还给你家里专门送了谢礼,我爹还记得,当初可是你带起来的我练字的劲头儿,我爹还说,让我先到京城找你,就近买个宅子,以后,或者我留在京城,或者外放,都有一个落脚点。”家兴的眼睛里放着火辣辣的光芒,其实,他还没有说,两家人现在都有意要接亲,只是张大柱子唯恐渺渺不同意,才先把自己派过来相处一下的,可是,打小青梅竹马长大的,渺渺怎么会不同意呢?

从在小河边,见到那个邋里邋遢的小女孩儿,正聚精会神的摆弄一只“叫花鸡”开始,从一夜豪赌、安全撤离开始,从“罗家酒店”的一面红色条幅开始,这个叫做“渺渺”的女子,就深深的镌刻在了心头。

每日坚持不辍的练字,在大纸上、在布幅上、在地面上,自己练坏了多少布条拖把?那东西还是渺渺当年指点着围扎起来的,很久以后,自己才请人专门做出了与拖把类似的粗大毛笔。

后来,渺渺越来越远,她的足迹,不肯拘泥于一个小地方的束缚,自己只有埋头攻读,期冀着有一天,可以跟随上她的脚步,现在,他跟来了,那个始终摇曳在记忆里的女子,正如夏花般璀璨美丽,这一刻,无比快乐的与自己坐在一起。

香草送茶点进来时,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郎才女貌般的和谐景象。

跟了小姐几年,与罗少爷是见过面的,这男娃子的心思一点都不难猜,那眼神、那神态,大家都心照不宣。

可惜小姐傻呵呵的不知道,一如既往的跟个男子一样的与罗少爷交往,张大柱子才会以为闺女压根没那意思,罗家又始终没张口,于是安排出一出又一出相亲的闹剧来。

现在,就这般熟悉的两个人,彼此知根知底,性格脾气用不着再重新尝试磨合,要是结合在一起,那得多么自然,多么幸福的一桩姻缘?不像那个章公子,喜怒不行于色,忽而对小姐那么冷淡憎恨,忽而又殷勤的不得了,哼,香草可不喜欢这种腹黑的类型,就刚刚,什么话也没问,就板着脸走了,跟谁又欠了他多少钱似的,这种男人,要是面对面一辈子,不得把脑子想破了?都不知道他到底想要什么!

再等小丫头回到蛋糕屋,与那个老实的小厮攀谈一番,知道如今的罗少爷已经今非昔比,中了举人了都!吼吼,这是什么概念?自家小姐要是嫁给罗少爷,那,最起码,也能捞个举人夫人当当,哈哈哈——

据说,女人爱做媒,那是一种天性,不受年龄大小的禁忌。

看看香草小丫头,就知道此言不虚。

“小三子,既然你家老爷夫人也有这个意思,那,咱们就都得帮着点儿忙,我家小姐还小呢,不懂这些,咱们得撮合着点儿。”香草搓着手,一板一眼的嘱咐老实的不行的小三子,就是那个罗少爷的新小厮。

“你们家小姐还小?那你比她大吗?”小三子初入京城,正畏手畏脚的很,这句话,只敢在心里腹诽一下下,就急忙点头哈腰着答应,一定会按照香草的安排行动。

两个仆人先达成了共识,两个主子,还在云里雾里罩着呢!

渺渺这次偷跑出来的时间又不短了,尤其是看到张大柱子跟荷花娘捎来的东西,还有二丫跟大成的书信,忍不住哭哭唧唧的了。

张大柱子可能被高人指点过了,二丫在信里,描绘了父亲的老态,说是精神很不好,年轻的时候,被伤害了身子,过了四十岁,就慢慢儿的显现了出来,看医问诊的效果不大,因为,心里主要是牵挂小闺女的婚事,这个年龄,别人家的孩子都当了娘了呢!就连二丫这个晚嫁的,也将在春天里待产。

“渺渺,咱爹说,你不喜欢他们给找的相公,那就自己在京城找一个称心的,只要三媒六聘不少,家里一定会支持的。要是能够尽快看到你成家,那,老爷子的身体就一定能迅速好起来。”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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