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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1/1)

沈透走出柏思集团大门时,正好同一个人擦肩而过。

那个人微微怔了一下,转过身时,沈透已步下台阶,留给他一个美丽的身影。

是她?

叶明轩记得她。

三年前他去香港出差,要住酒店时却发现钱包不见了。

他正发愁时,一个女孩跑过来问他,“先生,你是不是丢了钱包?”

叶明轩说:“是啊。你怎么知道?”

那个女孩笑笑,把手中的钱包递过去,问:“这个是你的吧?”

叶明轩一看果然是自己的钱包。

失而复得,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人感到惊喜了。

“你怎么知道这钱包是我的?”

女孩说:“这钱包里不是有你的照片嘛。”

他才想起,自己的皮夹里确实放了一张照片。

不过那照片是十年前拍的,现在比起当年,五官虽然没有多大变化,但整个人看上去成熟了许多,想不到女孩眼力这么好,居然能认出他来。

后来他想感谢她,可女孩什么都没要就走了。

当然这事只是他人生中的一段小插曲,他也没刻意去记她。

也以为茫茫人海,他同女孩再遇见的机会微乎其微。

可是——

今天他却再一次遇见了她,不过显然女孩已经将他给忘了。

叶明轩望着那个背影凝视许久。

她来这干吗呢?

他想起前台接待处应该有登记记录。

于是他踱步到接待处,敲敲办公桌,状似随意地问:“小美,刚才走出去的女孩来这干吗?”

那位被叫做小美的前台工作人员见是帅老板,赶忙站起身,羞答答地说:“她今天来是签合同的。”

“签合同?”

小美见他疑惑,献宝似的说:“就是利景酒店的广告合同。”

“哦——”叶明轩故意拉长了声,了然地点点头。

利景酒店是林立宵手头上的大项目,这个他自然清楚。

不过他跟林立宵向来不对盘。

当初为了争利景,两人已闹得非常不愉快。

知道了自己想要的消息,叶明轩自然不在逗留,“那你忙吧,我先走了。”

小美恋恋不舍地说:“叶总慢走。”

叶明轩走出几步,想了想,又转了回来,“嗳,刚才那走出去的女孩叫什么名字?”

小美抬高眉“啊”了一声,然后说:“那女孩叫沈透。”

心里却奇怪,叶副总怎么会问一个陌生女人的名字,难道两人有关系?

“沈透。”叶明轩轻轻念了一声。

不错的名字。

沈透带着合同回到印社,却见凌晓雾和龙明飞拿着鲜花站在门口列队相迎。

看着他们滑稽的样子,沈透不由好笑地问:“你们这是干吗?”

凌晓雾将花递过去,“当然是欢迎我们的女神凯旋而归啊。”

“你们真夸张。”

“应该的嘛。”

凌晓雾拿着合同端详了好一会儿,这才说:“有这合同今年我就放心了,哪怕跑不到业务,也不怕没饭吃了。”

沈透喝口水,从凌晓雾手中夺过合同,笑着说:“革命尚未成功,尔等还需努力。”

“切,真没劲,就不许我高兴一下嘛。”凌晓雾眼珠子一转,想出一点子来,“嗳,今天这么开心,不如咱们晚上出去聚餐吧。你看啊,咱们印社成立以来还没出去聚餐过呢,是吧?乘今天这么个好日子,大家high起来啊。”

沈透想想,觉得这个提议不错,于是就答应了。

酒店是凌晓雾订的,吃饭唱歌一条龙服务的那种。

下了班,凌晓雾跟龙明飞先过去,沈透想忙完了手头上的设计再过去。

可沈透这还没忙完,凌晓雾的追命call就打来了。

“喂,沈老板,您怎么还不过来啊?你再不过来,我跟小龙可把菜都给吃光啦。”

沈透将手机开成免提,一边在电脑上“噼里啪啦”地打字,一边道:“这就好,你们等不住先吃也没有问题,我ok。”

凌晓雾故意怪里怪气,“那可不行,我们吃得可是公款啊,到时你没吃,不给报怎么办,快来吧。”

“行,知道了。”

沈透敲完最后一个字,保存一下文件,这才关了电脑,拎包赶赴酒店。

到了酒店,沈透走进包间,有点咋舌。

这包间实在太大了,而他们就只有三个人,有点夸张。

“我说晓雾,你还真是打着公款的晃子不心疼啊。就我们仨,至于订这么大的包间吗?”

凌晓雾将她拉进门,笑嘻嘻地说:“还有人呢,我这叫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还有谁?”沈透狐疑地问。

沈透神秘一笑,“到时你不就知道了。”

客人还没到,点的菜也还没有上来,龙明飞无事可做,于是站那点歌唱。

他点得都是粤语老歌,唱得还挺好听。

一曲完了之后,他将话筒递给凌晓雾,“凌姐,我给你点了歌,你唱吧。”

凌晓雾连连摆手,“不唱,不唱,你自己唱就好了。”

沈透抿嘴笑,凌晓雾是个音盲,唱歌总找不到调,跟鬼哭狼嚎似的,听她唱歌简直是活受罪。

以前在远大也有同事间聚餐之类的活动,起先大家不知道凌晓雾唱歌难听,都叫她唱,后来唱了一首之后,大家再也没有叫她唱过了。

都说听到好歌,耳朵会怀孕,但听凌晓雾唱歌,怀孕的耳朵会遭流产啊。

两人正闹着,包间的门被人敲响了。

凌晓雾“呀”了一声,冲龙明飞叫道:“快去把音乐关了,咱们的客人来了。”

沈透倒真真好奇,凌晓雾今天请得会是什么样的客人,还这么神秘。

包间门被打开,服务生领着三人走了进来。

有人先叫了一声,“嗨,沈透,我们又见面了。”

沈透心中一阵哀嚎,她还当凌晓雾会请谁呢?

“你好,简白。”既然客人都来了,她自然不能失礼。

一个林立宵,一个简白,还有一个人她不认识。

林立宵走过来,站到她面前,神彩奕奕。

他面色柔和,说出的话带着脉脉温情,“沈总请客,不介意我带两个朋友过来吧?”

沈透接口道:“当然不介意。简白我认识。”

林立宵微侧头,指着其中一个人说:“王克增,简白的丈夫,也是‘利景’的总负责人。”

沈透微微张了张嘴,没想到简白这么年轻就结婚了,更没想到的是她丈夫会跟她的印社息息相关。

“您好,王总。”她伸出手,笑意盈盈。

王克增同她友好地握了一下,然后说:“常听立宵提起你,今天终于见到了,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啊。”

“啊?”沈透大吃一惊,林立宵老提她,他老提她干吗?“没,没说我坏话吧?”

“当然是好话,他哪敢说你坏话啊,是吧立宵?”王克增朝林立宵眨眨眼。

林立宵抿抿嘴,眼底带着笑意,不置可否。

“既然大家都来了,不如开菜吧。”凌晓雾龙明飞使了个眼色。

龙明飞赶紧走出包间找服务生去了。

五人落座,林立宵坐上首,他左首边是沈透,然后是凌晓雾,右首边是王克增,再是简白。

凌晓雾站起身给他们倒茶,边倒边问:“几位老板想喝点什么,白的红的还是啤的?”

林立宵拨着筷子说:“就红的吧,红的好入口。”

“那王总跟夫人呢?”

王克增望了眼简白,细心地问:“红的能喝吗?”

简白很爽快地说:“就红的吧。”

于是大家一致敲定喝红的。

菜端上来,酒也倒上了。

乘大家不注意,沈透俯下头,悄悄问凌晓雾,“你怎么把他给叫过来了?”

凌晓雾夹着菜,轻声说:“请甲方吃顿饭很正常嘛,而且我这不是在给你们俩制造机会吗?”

沈透白了一眼,丢下一句,“多管闲事。”

凌晓雾“嘿嘿”笑了两声,将自己面前的酒杯倒满酒,端起来说:“我这头杯呢,要敬林总,感谢他呢愿意给我们印社机会。林总,敬您。”

林立宵端起酒杯,朝凌晓雾举了举,然后仰头,一口气就将杯子里的酒给干了。

“好。”王克增带头鼓掌。

大家见状,也纷纷鼓掌,气氛好得不得了。

凌晓雾敬完林立宵,再依次敬下去。

打完通关之后,凌晓雾发现沈透的杯子还是空的。

“嗳,你不敬下林立宵啊?”

沈透自知逃不过,只得将杯子倒满酒,端起酒杯后,说:“林总,这杯我敬你。”

林立宵知道沈透酒量不好,于是说:“我喝干,你意思一下就好了。”

王克增起哄,“看吧,看人多会怜香惜玉啊。沈总,你可得记得立宵的好啊。”

简白故意扯王克增,“就你多事,人家立宵难道不会吗?要你说。”

王克增赶忙道:“也是也是,算我多事。”

大家一阵笑闹,沈透脸腾得就红了,也不知是酒喝的,还是害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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